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恬新材料(洛阳)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铝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乐恬新材料(洛阳)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铝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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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1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食品级包装铝箔建设项目 | 乐恬新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园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园伊电控股集团闲置厂区内,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北侧车间部分区域,建筑面积3****4㎡,设置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内设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辅助工程(租用厂区办公楼)、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循环涂布线、覆膜机、印刷机、分切机、切割机、车床、打包机;主要原辅材料:铝箔、水性涂料、水性油墨、油性涂料、胶水、塑料膜、钝化剂、木托、包装箱、发泡布、天然气;生产规模:年产4****0吨涂布铝箔、1****0吨覆膜铝箔、1****0吨印刷铝箔;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①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外排;②铝箔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道;③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道;④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生产线涂布、覆膜、熟化、印刷、烘干及调配间、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直燃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1**$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6-2****0)表 1排放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2****0)表1其他炉窑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6-2****0)表 3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限值》(豫环攻坚办[2****7]1***2号)附件2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①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②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残次品、水性涂料废包装桶、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规范处置;③废擦辊布、油性涂料油墨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涂料渣、胶渣、油墨渣、污水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