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项目
湖南省
公告内容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公 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张家界粽健康融合产业园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桑植大众医院搬迁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5年6月2**$3日-2****5年7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示期满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示期满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联系电话 0****4-6注册后查看4(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法制与宣传股)
传 真 0****4-6注册后查看4
通讯地址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邮 编 4注册后查看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张家界粽健康融合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张环(桑)审〔2****5〕2号 | |
2 | 关于桑植大众医院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张环(桑)审〔2****5〕3号 |
附件:1、关于张家界粽健康融合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