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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4年9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334780

通讯地址:曲靖市翠峰东路85号

邮编:655099

项目名称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盐酸纯化碳纳米管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山路1号

建设单位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对“年产8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液项目”中碳纳米管粗品纯化工段进行改建,即现有硝酸纯化工艺改为盐酸纯化工艺,改建前后厂能不发生变化。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本次项目施工期内容主要为闲置三级碱洗塔的拆除及新购入设备的安装,因此项目施工期不涉及主体施工,施工期较为简单。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拆除设备、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运行中产生的尾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对周边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或消退。

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改建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项目废气主要为盐酸储罐产生的盐酸酸雾废气,纯化区酸水罐等产生的盐酸酸雾废气和酸洗釜、离心机产生的含盐酸水汽。项目酸洗釜、离心机产生的含盐酸水汽选择了冷凝+酸雾净化塔(碱液)治理方式,并配套了1根22m高DA00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放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盐酸储罐产生的盐酸酸雾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喷淋式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纯化区酸水罐等产生的盐酸酸雾废气设置了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盐酸废气经大气稀释后能够满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 mg/m3,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产污环节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工艺废水、纯水站制备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需经含镍废水车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生产废水排入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间涉及的产噪设备主要为风机、搅拌罐、离心机,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昼间<65dB(A),夜间<55dB(A),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为分类收集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废废物处置率达100%。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本次项目为改建,厂区已进行一般防渗,满足一般防渗要求,仅需对盐酸储罐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针对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了针对性治理措施,厂区内实行了雨污分流,产生的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最终进入污水处置场处理,产生的固废做到了有效收集处置。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盐酸储罐发生泄漏及环保设施故障发生环境污染等事故,但发生几率均较小。评价认为企业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风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本次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

②废气治理设施设备的安装多在室内,焊接、切割等工序好室内的通风换气工作,防止区域废气过度集中,减少人员危害。

③对建筑垃圾及包装废弃物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依托厂区内已有设施处理,无废水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中午12:00至14:00施工,避免扰民;

②设备运输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④设备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敲打等高噪音作业。

4.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包装材料、边角料(钢材)等,均为可回收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严禁随意倾弃;

②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内现有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曲靖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走。

运营期

1、废气

①项目酸洗釜、离心机产生的含盐酸水汽设置冷凝+酸雾净化塔(碱液)治理方式,并配套了1根22m高DA00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②盐酸储罐产生的盐酸酸雾废气设置喷淋式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纯化区酸水罐等产生的盐酸酸雾废气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

2、废水

设置30m3缓存池用于项目工艺废水暂存,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利用厂区内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废水需经含镍废水车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再与其它生产废水排入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区进行处理,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A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

4、固废

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均为依托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①为防止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尽可能从源头控制项目内废气的产生,规范的作业和及时维护设施设备等措施来减少项目区源头废气的产生量;项目运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经相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

②厂区采取分区防渗,盐酸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采取素土夯实+500mm厚狗头石及粗砂基层夯实灌砂+200mm厚级配碎石+1.5mm厚HDPE防渗膜+150mmC25抗渗(P8)混凝土底板,原浆抹平+基层打磨找平+0.5mm二布三油+环氧胶泥铺砌及嵌缝。

6、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主要针对项目新增盐酸储罐及改建纯化区提出相应措施。

①本次项目将新增20%盐酸储罐,应设置在线液位监测仪表和事故应急柜,对罐区设置防渗和围堰。避免物料发生泄漏,同时设置围堤及安全警示标志。

②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堰,避免物料发生泄漏,同时设置围堤及安全警示标志。

③同时环评要求:严格控制化学危险品储存限量,同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局〔2012〕103 号文)要求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

④在装置区反应罐及贮槽等周围设收集沟,收集沟采用防渗防腐材料,同时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可能泄漏的物料,并用泵送回生产装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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