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5年5月1**$3日-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6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庆丰南街6号4幢一楼(和平路与庆丰街交口北行4***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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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英路3***9号 | 本项目占地面积(m2): 2注册后查看0 项目地址:河北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英路3***9号 项目总投资为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8**$3%。 | 废气:①下料切割工序废气经侧吸收集,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臂收集,抛丸工序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3米排气筒排放(DA0***1)。 ②塑粉喷涂废气经密闭间管道收集+滤筒+布袋除尘器+1**$3m高排气筒(DA0***2)排放; ③烘干固化工序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3m高排气筒(DA0***3)排放 ④配料、上料工序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密闭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3m排气筒(DA0***4)排放 ⑤开炼、密炼、压延、晾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3m排气筒(DA0***5)排放; ⑥硫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3m排气筒(DA0***6)排放。 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赵圈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水量较小,可用于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除尘灰,废布袋、金属边角料、废钢丸、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中的有关标准。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管理要求。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再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相应降噪措施。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采取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降噪措施控制噪声,采取上述隔声减振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当地环境噪声标准要求。噪声源方面,要求对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