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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5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蓬盐大道】 占地面积(平方米) 【3000】
建设单位 【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元兵】
联系人 【*佳俊】 联系电话 【183****7725】
项目投资(万元) 【1293.4】 环保投资(万元) 【1293.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55t/h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由原来的“尾气→SNCR→电除尘→风机→脱硫一塔→脱硫二塔→烟囱”改造为“尾气→SNCR脱硝→一级省煤器→SCR脱硝反应器→二、三级省煤器→空预器→电袋除尘器→引风机→石灰/石膏法脱硫塔→喷淋洗涤塔→湿式电除尘器→烟囱”废气处理装置。脱硝采用SNCR(已有不变)+SCR(新增)工艺、粉尘采用静电除尘器改为电袋除尘器(1电2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新增,在脱硫后)、脱硫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原有脱硫塔维护改造:更换原喷淋系统、改上级板式除雾器为管束除雾器等,利用原脱硫塔出口竖烟道新建一级喷淋洗涤塔)系统,烟气经过以上系统处理后污染物最终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尾气采取脱硫、脱硝、静电(电袋)除尘措施后通过烟囱排放至大气
承诺:【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 【*元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元兵】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510923000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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