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2**$3日-2****5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5注册后查看1
传真:0****2-5注册后查看8
通讯地址: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编:7注册后查看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清涧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下十里铺至营田段) |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下廿里铺镇 |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下廿里铺镇,起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终点位于清涧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沿清涧河河道由北向南敷设,主要建设污水管线共9.1***4km,沿线设计1***0座污水检查井、2**$3座沉泥井、2**$3座倒虹井、1座截流井和1座闸阀井。项目总投资5****0.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3%。 | 1.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3/1****8-2****7)中表1排放限值,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污染物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注册后查看1-2****4)及其修改单。 2.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防渗测试和验槽过程,防渗测试及验槽结束后废水用于降尘或管线周边绿化。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设施,生活污水纳入周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施工期噪声排放参考《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中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消声、吸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4.建筑垃圾可回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和无法回填的弃土石送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6-2****2)规定。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2 | 清涧县生活污水中水回用建设项目 |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宽州镇及下廿里铺镇 |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宽州镇及下廿里铺镇境内,设计中水回用管线起点为清涧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终点为清涧县工业园区以北商混站,管道沿清涧河敷设,配套设计建设2座加压泵站,分别位于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址处及县公安局对面垃圾压缩站旁空地处,全长2**$3.1***3km。项目总投资6****8.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2%。 | 1.施工期应做到洒水降尘、围挡、采用商品混凝土浆及沥青混凝土、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对工地上临时堆放的土石1***0%覆盖等措施;运营期加强植被管护。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3/1****8-2****7)中表1排放限值,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污染物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注册后查看1-2****4)及其修改单。 2.本项目管道试压后会产生试压废水,回用于绿化区。 3.施工期噪声排放参考《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中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消声、吸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4.废弃的混凝土块回用于道路铺筑底料,金属材料及包装材料进行回收,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相应的加盖等防护措施,拉运至清涧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6-2****2)规定。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