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一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一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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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一期)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时代大街1号

编制单位

广东智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于原址进行改扩建,增加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产能9GWh,并调整厂区布局和生产工艺,项目改建后年产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3**$3GW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需建设厂房,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土方挖掘、打桩、结构、装修以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立临时声障等控制噪声;固废及时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前述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阴极废水、冷却塔排水、NMP储罐区初期雨水、蒸发冷凝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蒸发冷凝水不外排;阳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主要包括颗粒物、碳黑尘、NMHC、氟化物、NOx、SO2、HCl、硫酸雾、烟尘、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厨房油烟等,分别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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