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6月5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5年 6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注册后查看9 0****7-2注册后查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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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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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魏家峁镇柏相公至范家峁通村公路变更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魏家峁镇人民政府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桩号范围为K1+1***0.0***0~K4+6***9.0***0,路线全长3.1***3公里。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基宽度为8米,路面宽度为7米,双向两车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3千米/小时,桥梁荷载等级为二级,以路基工程为主,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5处,大桥2座,桥长共计4***3米,涵洞9道。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3万元。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和沥青烟气。合理安排工期,在较大风速时,停止施工。施工道路应定期洒水,在经过村庄散户路段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加强汽车及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减少车辆低速、怠速行车。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时段应尽量避开风向针对环境空气敏感点,沥青摊铺作业机械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

2、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行驶造成的扬尘及排放的汽车尾气。应加强绿化措施,增强植被对扬尘的吸附作用。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保持车流畅通,提高道路的利用效率和通行水平,减少因拥挤塞车,怠速行驶造成的大气污染。道路应定期养护,路面须及时清扫。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本项目设置混凝土稳定土拌合站,沥青外购、设置预制场、物料堆场等其他临时工程,施工场区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

2、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径流排放。定期检查公路两侧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限制公路路面径流直接排入农田,以免对农田土壤造成污染及暴雨径流造成对农田的冲刷破坏。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防止车辆尤其是危险品运输车辆失控或发生事故造成路面径流污染周边耕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尽量避免同时使用,且应远离噪声敏感点。须采用性能优良、噪声较低的施工机械开展施工作业。对于运输路线上有敏感目标的路段,应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

2、本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加强路面养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加强本项目公路敏感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运营期近中远期各监测一次,每次监测昼夜各一次,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对于中期超标住户安装隔声窗对象,对住宅距离公路较近的散户采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泥浆、剥离表土、筒仓粉尘、泥沙泥浆和建筑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随意丢弃。剥离后的表土放置道路两旁,取土场表土放置在一侧,采取拦挡、覆网、撒播草种等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临时占地复垦、生态恢复。筒仓粉尘经收尘设施捕集后回落筒仓内回用于生产。沉淀泥沙定期清掏用于道路回填,泥浆经过沉淀处理后进入泥浆池循环利用,废弃泥浆收集后作为原料铺路使用。施工期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外售综合利用,无再利用价值的统一运送至市政指定填埋场处置,所有的建筑垃圾均应及时清理,不可长期堆存。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装载过多时散落的泥土、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环卫部门应定期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司乘人员及道路行人丢弃的果皮、纸屑、塑料及包装废弃物,由环卫人员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此外,应加强道路环保的宣传力度,增强管理单位和乘客的环保意识,不要随便乱扔垃圾,培养保护环境的责任心。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物料堆放场应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对周围土壤和灌溉水体的不利影响。道路施工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临时用地在施工活动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

三、2、本项目营运期应做好植被恢复以及道路两侧绿化工作,绿化应充分考虑有关行车要求、交通安全、环境状况、自然条件及道路养护等问题。营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绿化长效发挥固上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未硬化的护坡等播撒草籽,保护周围良好的生态环境状况。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孙三沟煤矿配套储煤棚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孙三沟煤矿

三、建设单位: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孙三沟煤矿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碳资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孙三沟煤矿,拟新建1座总储量为4注册后查看0吨储煤棚,主要用于存储原煤和发运,年发运煤炭1***0万吨。储煤棚内配备1台破碎设备和1台筛分设备。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6**$3.8**$3%。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同时对厂区路面、主要施工点周围应采取地面临时硬化等防尘措施;所有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或者其他抑尘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清扫过程应采用雾炮车喷雾处理;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煤棚产生的颗粒物,储煤棚内产尘节点主要为堆存、破碎和筛分。储煤棚全封闭设置,内部采取雾炮车抑尘,破碎机设置1套集气罩,经集尘罩收集的粉尘汇入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3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项目筛分设备上方设置喷淋装置。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洗平台。

2、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平台,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起重机的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尽量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或隔音罩,从而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减少操作过程中的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调度管理,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废金属、钢材、废木材等,采取有计划地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钢材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由废品回收,废混凝土、废木材等建筑垃圾送到建筑垃圾填满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和沉淀底泥

运营期除尘灰和沉淀底泥经收集后掺入产品外售。

(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厂区内道路及其他区域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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