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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甘肃众人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陈莹

填 表 人:刘文霞

建设单位 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编制单位 甘肃众人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735100 邮编:735100

地址: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地址: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1#车间

3#车间

2#车间

厂区路面

成品库

原料库

1#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

3#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

1#车间磨粉机、分级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3#车间磨粉机、分级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库房

危废贮存间

封闭皮带

化粪池

扫地车

雾炮


前言

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位于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取得备案批复(嘉发改产业(备)[2023]40号),项目代码:2306-620200-04-01-659100。2023年7月,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博洋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委托甘肃博洋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dname="9133dbcd6d0e9bcb36ae252f18016cd7">】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对《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由于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1月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23】19号,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单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且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及《中共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法发(【2023】3号),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2月完成编制。2023年12月9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对《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文号为嘉环评发〔2023〕33号。建设单位实际已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项目竣工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6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项目调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2月10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已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进行公示。

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施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达到了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有关要求,完成了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的建设。

项目试运行半个月后,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甘肃众人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甘肃众人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11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和基础资料收集,根据环评批复及实际建设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噪声、废气、废水进行了验收监测。取得监测结果后,编制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验收执行标准等编制并完成了《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依据之一。


目录

表一 企业基本情况、监测依据及标准................................................................................... 1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5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23

表四 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意见............................................................................................. 36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38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40

表七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42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47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 环评审批意见

附件2 监测报告

附件3 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4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5 排污许可证

附件6 验收影像

附件7 公示公告


表一 企业基本情况、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

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主要产品名称

锂矿粉、石墨烯粉、其他矿粉

设计生产能力

锂矿粉1000t/a、石墨烯粉800t/a、其他矿粉50万t/a

实际生产能力

锂矿粉1000t/a、石墨烯粉800t/a、其他矿粉50万t/a

环评时间

2023.12

开工建设时间

2023.11

调试时间

2024.11.7-2025.2.10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4.11.16-2024.11.17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甘肃博洋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

单位

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总概算

30000万元

环评环保投资总概算

103.2万元

比例

0.344%

实际总概算

300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95.2万元

比例

0.317%

验收监测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7)《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

2、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GB3095-2024);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7)《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5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规环评〔2017〕4号)。

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备案证》(嘉发改产业(备)[2023]40号);

(2)甘肃博洋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2月;

(3)《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12月9日;

(4)《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检测报告》(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KSJC/ZH2024-1122YWZS05);

(5)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见表1-1。

表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

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2所示。

表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夜间7055

2、废气排放标准

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3所示。

表1-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1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1-4 破碎筛分、磨粉分级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20153.5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运输、堆存、装卸、磨粉分级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1-5。

表1-5 磨粉分级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3、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

表1-6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A级标准

项目pHCODBOD5SS动植物油氨氮浓度(mg/L)6.5~9.550035040010045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地点及规模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属于工业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13′59.536″,北纬39°50′12.700″。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2、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15732.58m2,建设2条生产线,产品包括800t/a石墨烯粉、1000t/a锂矿粉及50万t/a其他矿粉(硅石、白云石、方解石、滑石等),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值班室、产品库、原料库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见表2-1。

2-1 项目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实际建设阶段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车间建筑面积209.01m2,1F,钢结构,布设雷蒙磨2条生产线,设置1台鄂破机、1台筛分机等设备,2台雷蒙磨主机并行设置,雷蒙磨生产能力30t/h。环评前已建建筑面积209.01m2,1F,钢结构,布设雷蒙磨1条生产线,设置1台鄂破机、1台筛分机等设备,1台雷蒙磨主机并行设置,雷蒙磨生产能力30t/h。3#车间建筑面积450m2,1F,钢结构,布设立磨、环辊磨各1条生产线(共2条),设置2台破碎机、2台筛分机等设备,生产能力:立磨40t/h;环辊磨20t/h。新建建筑面积450m2,1F,钢结构,布设立磨1条生产线,设置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等设备,生产能力:立磨40t/h。辅助工程办公区建筑面积512m2,砖混结构,1F,主要行政办公。依托原有建筑面积250m2,砖混结构,1F,主要行政办公。宿舍楼建筑面积2700m2,钢筋混凝土结构,3F,主要职工食宿。新建利用原有建筑改造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50m2,砖混结构,1F。 五金库房依托东侧闲置库房作为五金杂物存放间,包括设备轴承、电机等,建筑面积381.97m2。依托原有利用东侧闲置库房作为成品库1座,建筑面积422m2,全封闭钢结构。新建原料库1座,建筑面积545m2,全封闭钢结构;利用西北侧空地,新建库房1座,建筑面积35m2,作为日常杂物存放间。值班室占地面积37.49m2。依托原有与环评保持一致。公用工程给水依托园区供水管网。依托原有与环评保持一致。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新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取消建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供电依托园区供电线路,厂内设置变压器1台。依托原有与环评保持一致。供热生产过程无需供热;冬季办公生活区采用电暖。新建与环评保持一致。储运工程原料库(2#车间)建筑面积1065m2,1F,钢结构,用于贮存石墨烯、锂矿及其他矿石;项目为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需要订购原料加工生产,厂内不长期储存。新建建筑面积810m2,1F,钢结构,对车间南侧西侧进行了封闭,北侧和东侧均未封闭。用于贮存石墨烯、锂矿及其他矿石;项目为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需要订购原料加工生产,厂内不长期储存。成品仓露天设置10个150t的粉仓。环评前已建2个粉仓已建4个粉仓环保工程废气运输扬尘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减速慢行,篷布遮盖。新建与环评保持一致。堆存装卸原料装卸、堆存均在封闭式厂棚,并采用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产品采用粉仓密闭暂存。原料装卸、堆存一部分在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并定期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其余与环评保持一致。上料废气上料口设置水喷淋,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上料口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破碎筛分1#、3#车间破碎、筛分工序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与环评保持一致。磨粉分级1#、3#车间磨粉机、分级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出风口与粉仓连接,采用气力封闭传输。与环评保持一致。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升顶排放。未建设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30m3)处理后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新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新建与环评保持一致。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新建与环评保持一致。除尘灰经除尘器底仓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新建与环评保持一致。废机油东北侧闲置空房改造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50m2,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晒,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专用回收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依托原有利用西北侧闲置空地,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50m2,已按环评要求做了防渗措施,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专用回收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3、项目主要生产设施

本项目主要工艺生产设施设备见下表:

表2-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环评阶段验收阶段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一、生产线1.1料斗3.5×3.5×11m,50t/仓3台2台1.2给料机B5003台2台1.3皮带输送机/4台3台1.4筛分机/3台2台1.5鄂式破机/3台2台1.6雷蒙磨规格:LY3010.0,能力:200t/h2台1台1.7环辊磨规格:LY3010.0,能力:200t/h1台未购置1.8立磨机规格:HFCG120-50,能力:150~175t/h1台1台1.9分级机/4台2台二、公辅设备2.1风机风量:9000m3/h;压力:10500Pa;功率:500KW2台2台2.3袋式除尘器/2台2台2.4叉车/2辆2辆2.5运输车/2辆未购置2.6装载机//新增2辆

4、产品规模及方案

4.1环评阶段

4.1.1生产规模

建设4条生产线,产品包括800t/a石墨烯粉、1000t/a锂矿粉及50万t/a其他矿粉(硅石、白云石、石灰、石灰石、方解石、滑石、工业盐等)。

4.1.2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锂矿粉、石墨烯粉及其他矿粉(包括硅石、白云石、石灰、石灰石、方解石、滑石、工业盐等)等,产品采用粉仓封闭暂存。本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

表2-3 产品方案见下表

序号产品名称粒径(μm)单位数量备注1锂矿粉<11吨/年600粉仓贮存11-17吨/年30017-45吨/年100合计吨/年10002石墨烯粉<11吨/年400粉仓贮存11-17吨/年30017-45吨/年100合计吨/年8003其他矿粉<11吨/年50万粉仓贮存合计吨/年50万

4.2验收阶段

4.2.1生产规模

建设2条生产线,产品包括800t/a石墨烯粉、1000t/a锂矿粉及50万t/a其他矿粉(硅石、白云石、方解石、滑石等)。

4.2.2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锂矿粉、石墨烯粉及其他矿粉(包括硅石、白云石、方解石、滑石等)等,产品采用粉仓封闭暂存。本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

表2-4 产品方案见下表

序号产品名称粒径(μm)单位数量备注1锂矿粉<11吨/年600粉仓贮存11-17吨/年30017-45吨/年100合计吨/年10002石墨烯粉<11吨/年400粉仓贮存11-17吨/年30017-45吨/年100合计吨/年8003其他矿粉<11吨/年50万粉仓贮存合计吨/年50万

5、项目变更情况

1)生产线数量减少

环评阶段:设置4条生产线,其中2条雷蒙磨生产线,位于1#车间;1条环辊磨生产线和1条立磨生产线均位于3#车间。

实际建设阶段:建设2条生产线,其中1条雷蒙磨生产线,位于1#车间;1条立磨生产线位于3#车间。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因市场需求,生产线数量有所减少,使能源消耗减少,废气排污量减少,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属于有利变化,因此不界定为重大变化。

(2)办公区、宿舍区规模变动

环评阶段:办公区建筑面积512m2,砖混结构,1F,主要行政办公;宿舍楼建筑面积2700m2,钢筋混凝土结构,3F,主要职工食宿。劳动定员20人。

实际建设阶段:办公室建筑面积250m2,砖混结构,1F,主要行政办公;利用原有建筑改造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50m2,砖混结构,1F。劳动定员17人。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由于员工数量减少,办公区、宿舍区规模减小,土地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减少了建筑材料的使用,降低了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属于有利变化,因此不界定为重大变化。

(3)原料库规模变动

环评阶段:建设2#车间作为原料-产品库,建筑面积1065m2,1F,钢结构,用于贮存石墨烯、锂矿及其他矿石;项目为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需要订购原料加工生产,厂内不长期储存。

实际建设阶段:新建2#车间,建筑面积810m2,1F,钢结构,2#车间未达到全封闭状态,只对车间南侧西侧进行了封闭,北侧和东侧均未封闭,用于贮存石墨烯、锂矿及其他矿石;利用东侧闲置库房作为成品库1座,建筑面积422m2,全封闭钢结构;新建原料库1座,建筑面积545m2,全封闭钢结构。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由于生产扩张、采购成本等因素,建设了2个原料库,同时建设了1座成品库,可以储存更多原材料,减少了频繁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原料库及成品库均为钢结构,有效减少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属于有利变化,因此不界定为重大变化。

由于市场、成本、环境等因素,2#车间未达到全封闭状态,只对车间南侧西侧进行了封闭,北侧和东侧均未封闭,建设单位承诺待2025年5月份消防验收后,对2号车间进行全封闭。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化。

(4)原料装卸、堆存的场所变动

环评阶段:原料装卸、堆存均在封闭式厂棚,并采用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

实际建设阶段:原料装卸、堆存一部分在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并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定期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由于2#车间未达到全封闭状态,原料装卸、堆存一部分在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并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定期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化。

(5)五金库房选址及规模变动

环评阶段:依托东侧闲置库房作为五金杂物存放间,包括设备轴承、电机等,建筑面积381.97m2

实际建设阶段:利用西北侧空地,新建库房1座,建筑面积35m2,作为日常杂物存放间。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为方便工作人员对库房进行更好的管理,车间工人更加方便快速的取用工具,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的响应以减少生产损失,改动了库房的选址。属于有利变化,因此不界定为重大变化。

(6)未建设食堂

环评阶段:建设职工食堂,并配套建设隔油池1座。

实际建设阶段:未建设职工食堂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由于成本、员工数量、场地等因素,未建设食堂,减少了厨房废弃物的处理压力,减少了食堂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属于有利变化,因此不界定为重大变化。

(7)上料废气改用雾炮机抑尘

环评阶段:上料口设置水喷淋,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

实际建设阶段:上料口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由于雾炮机的喷雾覆盖范围比喷淋设施大,能够使水更均匀地分布在扬尘产生区域,相比喷淋设施在相同的降尘效果下可以节省用水,同时达到了环评要求的去除效率50%,减少了水资源浪费和污水排放。属于有利变化,不界定为重大变化。

(8)原料及产品方案发生变化

环评阶段:项目产品为锂矿粉、石墨烯粉及其他矿粉(包括硅石、白云石、石灰、石灰石、方解石、硅石、滑石、工业盐等)。

实际建设阶段:项目产品为锂矿粉、石墨烯粉及其他矿粉(包括硅石、白云石方解石、硅石、滑石等)。

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取消了石灰矿粉、石灰石矿粉、工业盐的生产,减少了粉尘的排放,降低了大气污染。属于有利变化,因此不界定为重大变化。

二、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1.1环评阶段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原辅材料及来源一览表见表2-5。

表2-5 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名称物质形态消耗量储存场所最大储存量②(t)来源运输方式一、生产线1.1锂矿固态1002t/a原料棚6(2天)金塔、玉门采矿场汽运1.2石墨烯固态801t/a原料棚5(2天)金塔、玉门采矿场汽运1.3其他矿体①固态500625t/a原料棚3000(2天)金塔、玉门采矿场汽运二、能源消耗情况2.1水液态1914m3/a//园区供水自来水管网2.2电/64万kw·h/a//园区供电供电线路2.3柴油液态20生产车间2.0当地加油站拉运2.4矿物油液态8生产车间1.0外购拉运

注:①其他矿体:主要为硅石、白云石、石灰、石灰石、方解石、滑石、工业盐等,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②最大储存量:本项目年加工料合计502428t/a,运行时间330d,则每天加工量为1522.5t/d;根据储运工程可行性分析,原料库最大存储量约为2769~3408t,本次评价取3100t,即储存天数=31=00÷1522.5=2.03d≈2d。

1.2验收阶段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表2-6 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名称物质形态消耗量储存场所最大储存量②(t)来源运输方式一、生产线1.1锂矿固态1002t/a原料棚6(2天)金塔、玉门采矿场汽运1.2石墨烯固态801t/a原料棚5(2天)金塔、玉门采矿场汽运1.3其他矿体①固态500625t/a原料棚3000(2天)金塔、玉门采矿场汽运二、能源消耗情况2.1水液态1914m3/a//园区供水自来水管网2.2电/64万kw·h/a//园区供电供电线路2.3柴油液态20/2.0当地加油站拉运2.4矿物油液态8/1.0外购拉运

注:①其他矿体:主要为硅石、白云石、方解石、滑石等,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②最大储存量:本项目年加工料合计502428t/a,运行时间330d,则每天加工量为1522.5t/d;根据储运工程可行性分析,原料库最大存储量约为2769~3408t,本次评价取3100t,即储存天数=31=00÷1522.5=2.03d≈2d。

2、验收阶段物料平衡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物料平衡如下表。

表2-7 物料平衡一览表

投入产出名称数量(t/a)名称数量(t/a)锂矿1002锂矿粉1000石墨烯801石墨烯粉800其他矿体500625其他矿体500000除尘器收集粉尘625.7外排粉尘2.3合计502428合计502428

3、水平衡

3.1环评阶段

3.1.1供水

本项目用水使用园区供水管网提供,用水环节主要为生活用水、喷淋用水、道路洒水等。

(1)生活用水

根据《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甘政发〔2023〕15号),项目位于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属于一类地区B型,确定本项目生活用水(含食堂)定额按110L/d·人计,本项目定员20人,则用水量为2.2m3/d(726m3/a),生活污水以用水的0.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6m3/d(580.8m3/a)。

(2)食堂废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职工食堂用水每人每餐20~25L;本项目取25L/d·人,职工20人,一日三餐,则食堂用水量为0.5m3/d(165m3/a),废水量按用水的0.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m3/d(132m3/a)。

(3)道路洒水

为控制道路运输扬尘,对厂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洒水频率为3次/d,洒水定额约0.2L/m2·次,厂区道路总面积约200m2,则道路洒水抑尘用水量为0.12m3/d(39.6 m3/a),道路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会形成废水。

(4)喷淋用水

本项目上料过程会产生粉尘,拟在上料口上方设置水喷淋装置,减少扬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喷淋用水量为0.05m3/t原料,则喷淋用水量为25096m3/a(76.05m3/d),该部分水基本被产品吸收,不会形成废水。

3.1.2排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

表2-8 项目水平衡表 (m3/d)

名称总用水量新鲜水量损失量废水量生活用水2.22.20.441.76食堂废水0.50.50.10.4道路洒水0.120.120.120喷淋用水76.0576.0576.050合计78.8778.8776.712.16

3.2验收阶段

3.2.1供水

本项目用水使用园区供水管网提供,用水环节主要为生活用水、洒水抑尘用水、道路洒水等。

(1)生活用水

本项目定员17人,则用水量为1.87m3/d(617.1m3/a),生活污水以用水的0.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96m3/d(493.68m3/a)。

(2)道路洒水

为控制道路运输扬尘,对厂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洒水频率为3次/d,洒水定额约0.2L/m2·次,厂区道路总面积约200m2,则道路洒水抑尘用水量为0.12m3/d(39.6m3/a),道路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会形成废水。

(3)洒水抑尘用水

本项目原料装卸、堆存一部分在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并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堆存和装卸时采用雾炮机定期洒水抑尘;上料过程会产生粉尘,在上料口上方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洒水抑尘用水量为76.05m3/d(25096m3/a),该部分水基本被产品吸收,不会形成废水。

3.2.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

表2-9 项目水平衡表 (m3/d)

名称总用水量新鲜水量损失量废水量生活用水1.871.870.371.5道路洒水0.120.120.120洒水抑尘用水76.0576.0576.050合计78.0478.0476.541.5

4、供电

4.1环评阶段供电

依托园区供电线路。

4.2验收阶段供电

验收阶段供电与环评阶段一致。

5、供暖

5.1环评阶段供暖

生产无需供热;冬季办公生活区采用电暖。

5.2验收阶段供暖

验收阶段供暖与环评阶段一致。

6、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6.1环评阶段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为330天,每天24h,三班倒。

6.2验收阶段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7人,年工作日为330天,每天24h,三班倒。

三、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施工阶段工艺流程及产污排环节

本项目主要新建厂房和办公楼(含食宿),对部分现有闲置空房进行改造,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土建、现有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和调试运行等,项目建设流程及主要产污过程详见图2-1。

图2-1 项目施工期建设流程及污染环节图

2、运营期生产线工艺流程

2.1环评阶段

本项目石墨烯粉、锂矿粉及其他矿粉生产工艺一致,均为破碎、筛分、磨粉、分级等,共设置4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套破碎、筛分工序,其中2条雷蒙磨生产线,位于1#车间;1条环辊磨生产线和1条立磨生产线均位于3#车间。

本项目为订单式批次生产,主要根据客户对产品粒径的要求,按粒径大小划分为3种类型,分别布局于2个车间,每条生产线独立生产运行,每批次生产结束,先清理设备,再进行下一批次产品的生产,详见下表:

表2-10生产线布局情况一览表

序号生产工序粒径(目)备注1#车间2条雷蒙磨生产线200-600订单式生产3#车间1条环辊磨生产线600-1000订单式生产1条立磨生产线1500-2500

(一)1#车间工艺流程及设备

本项目1#车间设置2条雷蒙磨生产线,布设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

图2-2 1#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3#车间工艺流程及设备

本项目3#车间设置1条环辊磨生产线,1条立磨生产线,布设2台破碎机、2台筛分机,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

图2-3 3#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介:

(1)原料贮存

原料石墨烯、锂矿及其他矿体(主要为硅石、白云石、石灰、石灰石、方解石、硅石、滑石、工业盐等)由汽车运至厂区内,堆存于封闭式2#车间,此过程会产生装卸粉尘和堆场扬尘。

(2)上料

用装载机将原料送入卸料坑,卸料坑的物料经棒阀、振动给料机可以卸到胶带输送机上,送到动筛中进行筛分。此过程会产生上料粉尘。

(3)筛分、破碎

物料送入振动筛,筛上大于20mm原料进入到圆锥破碎机、鄂式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破碎后的物料经带式输送机返回到振动筛进行二次筛分,从而保证没有大块物料进入下一级工序。筛下小于20mm的锂矿/石墨烯/其他矿体分别经带式输送机进入到原料制粉系统。此过程会产生筛分破碎粉尘。

(4)磨粉

振动筛筛下小于20mm的锂矿/石墨烯/其他矿体,经分料阀,再经可逆输送机分别卸至料仓,仓下物料经棒阀及定量给料机计量后,进入雷蒙磨/环辊磨/立磨机进行磨粉(1#车间雷蒙磨:粒径200-600目;3#车间环辊磨:粒径600-1000目,立磨:粒径1500-2500目),处理后的物料经斗提机进入分级机。此过程会产生磨粉粉尘。

(5)分级、包装

物料经打散分级机进行分级,分级后的物料经带式输送机、斗提机、分料三通及可逆带式输送机采用气力输送至粉仓中储存,粉仓设置下料口,通过吸引压送罐车从下料口封闭真空接料外运。

(三)产污环节

本项目产污环节及产污因子,如下表:

表2-11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型产污工序编号污染物废气生产线堆场/颗粒物上料G1-1、G2-1筛分、破碎G1-2、G2-2磨粉G1-3、G2-3公辅食堂/油烟废水公辅生活污水(含食堂)/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噪声设备运行N1-1~N2-3Leaq固体废物办公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废气处理除尘灰/粉尘设备维修废机油/废机油

2.2验收阶段

本项目石墨烯粉、锂矿粉及其他矿粉生产工艺一致,均为破碎、筛分、磨粉、分级等,共设置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套破碎、筛分工序,其中1条雷蒙磨生产线位于1#车间;1条立磨生产线位于3#车间。

本项目为订单式批次生产,主要根据客户对产品粒径的要求,按粒径大小划分为2种类型,分别布局于2个车间,每条生产线独立生产运行,每批次生产结束,先清理设备,再进行下一批次产品的生产,详见下表:

表2-12生产线布局情况一览表

序号生产工序粒径(目)备注1#车间1条雷蒙磨生产线200-600订单式生产3#车间1条立磨生产线1500-2500订单式生产

(一)1#车间工艺流程及设备

本项目1#车间设置1条雷蒙磨生产线,布设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

图2-4 1#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3#车间工艺流程及设备

本项目3#车间设置1条立磨生产线,布设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

图2-5 3#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介:

(1)原料贮存

原料石墨烯、锂矿及其他矿体(主要为硅石、白云石、方解石、滑石等)由汽车运至厂区内,一部分堆存于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此过程会产生装卸粉尘和堆场扬尘。

(2)上料

用装载机将原料送入卸料坑,卸料坑的物料经棒阀、振动给料机可以卸到胶带输送机上,送到动筛中进行筛分。此过程会产生上料粉尘。

(3)筛分、破碎

物料送入振动筛,筛上大于20mm原料进入到圆锥破碎机、鄂式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破碎后的物料经带式输送机返回到振动筛进行二次筛分,从而保证没有大块物料进入下一级工序。筛下小于20mm的锂矿/石墨烯/其他矿体分别经带式输送机进入到原料制粉系统。此过程会产生筛分破碎粉尘。

(4)磨粉

振动筛筛下小于20mm的锂矿/石墨烯/其他矿体,经分料阀,再经可逆输送机分别卸至料仓,仓下物料经棒阀及定量给料机计量后,进入雷蒙磨/立磨机进行磨粉(1#车间雷蒙磨:粒径200-600目;3#车间立磨:粒径1500-2500目),处理后的物料经斗提机进入分级机。此过程会产生磨粉粉尘。

(5)分级、包装

物料经打散分级机进行分级,分级后的物料经带式输送机、斗提机、分料三通及可逆带式输送机采用气力输送至粉仓中储存,粉仓设置下料口,通过吸引压送罐车从下料口封闭真空接料外运。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

1.1环评阶段

(1)运输扬尘

车辆运输粉尘产生量采用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Qy——汽车行驶起尘量,kg/辆;

Qt——运输途中起尘量,kg/a;

V——车辆行驶速度,km/h;厂内运输取20km/h。

P——路面状况,kg/m2;参考《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附录C,取0.008。

M——车辆载重,t/辆;取50t/辆。

L——运输距离,km;厂内卡车运输主要从侧门(物流)至2#车间之间距离,取0.05km。

Q——运输量,t/a;取501920t/a。

由上式计算可得厂内运输扬尘量为0.775t/a,运输线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运输合理控制车速,通过上述措施,运输扬尘可减少60%,则汽车运输扬尘可降至0.310t/a。

(2)堆存及装卸扬尘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颗粒物产生量核算方法,颗粒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t/a;

ZCy——装卸扬尘产生量,t/a;

FCy——风蚀扬尘产生量,t/a;

Nc——年物料运载车次,车/a,进出场运输车次共计10039次/a;

D——单车平均运载量t/车,取50t/车;

(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kg/t,其中: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甘肃省取0.0011;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混合矿石取0.0084;

Ef——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kg/m3,混合矿石取0;

S——堆场占地面积,m2,取800。

由上述公式计算的原料及产品库物料堆存扬尘及装卸扬尘颗粒物产生量为65.732t/a。

颗粒物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t/a;

Uc——颗粒物排放量,t/a;

Cm——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

Tm——堆场类型控制效率,%。

本项目原料-产品库物料堆放采用封闭式厂棚,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封闭式厂棚控制效率为99%,则堆场及装卸扬尘排放量为0.657t/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上料粉尘

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第十八章 粒料加工厂”,粒料加工由石块或矿渣颗粒组成,进料产污系数按0.0007kg/t-进料,本项目进料量为501920t/a,则粉尘产生量为0.351t/a。本项目进料口上方设置水喷淋,去除效率按50%计,则上料粉尘排放量为0.176t/a。

(4)破碎、筛分粉尘

经加湿后的锂矿、石墨烯及其他矿石通过料斗皮带输送至破碎机、筛分机进行破碎、筛分,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其他矿体,包括硅石、白云石、石灰、石灰石、方解石、滑石、工业盐等,其中主要以石灰石加工为主,因此,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仅有“石灰石”产污系数,无其他矿体产污系数,因此,本次评价参照执行。本项目锂矿、石墨烯及其他矿石破碎、筛分产污系数见下表:

表3-1 破碎、筛分工序粉尘产污系数一览表

工段名称产品名称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效率破碎石灰石废气量Nm3/t-产品245//颗粒物kg/t-产品1.13布袋除尘99%筛分废气量Nm3/t-产品245//颗粒物kg/t-产品1.13布袋除尘99%

本项目锂矿粉、石墨烯粉及其他矿粉产品合计为501800t/a,则筛分、破碎废气量分别为12294.1万Nm3/a、12294.1万Nm3/a。鄂破机、圆锥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1#车间、3#车间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均按80%计,除尘效率99%。本项目年生产330d,每天24h,则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3-2 破碎、筛分粉尘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处理措施效率%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破碎颗粒物567.03 4612 布袋除尘器994.536 0.5728 36.9 筛分567.03 4612 4.536 0.5728 36.9

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量为22.68t/a,破碎、筛分均布设于封闭厂房,参照《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封闭式厂棚控制效率为99%,则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227t/a。

(5)磨粉粉尘

本项目锂矿、石墨烯及其他矿体经破碎、筛分后经封闭皮带输送至雷蒙磨机、环辊机、立磨机进行磨粉,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磨粉工序产污系数见下表:

表3-3 磨粉工序粉尘产污系数一览表

工段名称产品名称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效率粉磨石灰石废气量Nm3/t-产品276//颗粒物kg/t-产品1.19布袋除尘99%

本项目锂矿粉、石墨烯粉及其他矿粉产品合计为501800t/a,则磨粉工序废气量为13849.68万Nm3/a。雷蒙磨机、环辊机、立磨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出风口与粉仓相连接,除尘效率99%。本项目年生产330d,每天24h,则本项目磨粉工序粉尘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3-4 磨粉工序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处理措施效率%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磨粉颗粒物597.14 4311布袋除尘器995.97 0.754 43

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未处理的粉尘产生量为5.971t/a,磨粉在封闭的厂房内,参照《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封闭式厂棚控制效率为99%,则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59t/a。

1.2验收阶段

1)运输扬尘

本项目厂区运输线路全面硬化,道路扬尘采用了路面洒水、限速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车辆进厂时产生的运输粉尘。

(2)堆存及装卸扬尘

本项目物料堆放及装卸一部分在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并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原料堆存、装卸过程中采用了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可减少原料堆存、装卸过程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3)上料粉尘

本项目在上料时采用了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达到了环评要求的去除效率50%,减少了上料过程中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4)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对原料的破碎、筛分均在封闭式厂棚内进行,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设置1套集气罩,1#车间、3#车间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5)磨粉粉尘

本项目锂矿、石墨烯及其他矿体经破碎、筛分后经封闭皮带输送至雷蒙磨机、立磨机进行磨粉,雷蒙磨机、立磨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出风口与粉仓相连接。磨粉工序均在封闭式厂棚内进行,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2、废水

2.1环评阶段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量为1.76m3/d(580.8m3/a),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

2.2验收阶段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96m3/d(493.68m3/a),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

3、噪声

3.1环评阶段

运营期主要设备噪声源强依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中给出的常见施工设备噪声源强范围值,取其平均值,车辆噪声源强属于间歇排放,通过采取规范管理,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后能够有效的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连续噪声排放设备为给料机、筛分机、破碎机、磨分机、分级机以及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各噪声源的等效声级见表3-5。

本项目对高噪设备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进行减噪;以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源源强见下表:

表3-5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单位:dB(A)

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功率级/dB(A)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生产车间鄂破机9544.859.61.23.184.5昼36.048.51圆锥破9546.655.91.23.184.5昼36.048.51振动筛8541.555.71.27.874.1昼36.038.11雷蒙磨机9053.642.51.22.879.6昼36.043.61立磨机9056.636.71.22.679.6昼36.043.61分级机8551.9341.28.074.1昼36.038.11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98.2329712,39.836715)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为了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的基座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基座,减小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②加强生产车间的隔音措施,如适当增加设备用房墙壁厚度,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并安装隔声门窗。

③合理布局,合理布置车间内各部设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在安装设备时,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材料,如橡胶;

⑤生产车间平时门窗应关闭,加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⑥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3.2验收阶段

本项目生产车间达到了全封闭,选用的设备符合环保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达到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4、固废

4.1环评阶段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3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d·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3.3t/a),经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除尘灰

各生产线不同时进行,且各自独立,待生产另一种产品时,首先清理设备、布袋除尘器等剩余物料,清理完毕再开始生产。根据前文废气源强核算,破碎、筛分和磨粉粉尘产生量分别为567.03t/a、567.03t/a、597.14t/a,排放量分别为4.536t/a、4.536t/a、5.97t/a,则除尘灰产生量为1725.158t/a,作为副产品外售。

(3)废机油、废油桶

项目运营期设备维护、检修等过程会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及油桶产生量约为使用量的0.2计,即1.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代码:900-214-08。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2验收阶段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7人,年工作33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5kg/d(2.805t/a),经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除尘灰

本项目破碎、筛分和磨粉产生的粉尘设置了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除尘灰的产生量为625.7t/a,作为副产品外售。

(3)废机油、废油桶

项目运营期设备维护、检修等过程会产生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产生的废机油桶2个,暂时无废机油产生。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协议,详情见附件。

5、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5.1环评阶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原则进行防控,为减小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源头控制措施:

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过程控制措施

项目过程控制措施主要为各种防渗措施,根据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功能,将项目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表3-6 分区防渗一览表

防渗分区工程内容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土工膜,K≤1×10-10cm/s一般防渗区化粪池聚乙烯塑料或玻璃钢,K≤1×10-7cm/s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产品库、原料棚、办公区一般水泥抹平硬化

5.2验收阶段

本项目已按环评要求对生产车间、产品库、原料棚、办公区等进行了一般水泥抹平硬化,对化粪池采用了一般防渗处理,对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了重点防渗处理。

6、环境风险及防护措施

6.1环评阶段

6.1.1环境风险识别

(1)风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

根据本建设项目的特点,结合工程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矿物油等。对照HJ 169-2018附录B.2规定,具体识别结果如下表:

表3-7 物质危险识别一览表

序号名称CAS危险特性贮存地点最大储存量(t)临界量(t)1废矿物油/易燃桶装,危险废物贮存库1.625002柴油/易燃桶装、生产车间225003矿物油/易燃桶装、生产车间12500

(2)生产设施风险调查

本项目生产设施不存在环境风险。

6.1.2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1,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

由表3-7可计算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Q=0.00184,<1,即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6.1.3可能影响途径

(1)泄漏

废矿油主要为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废矿物油滴落,或者转移过程中遗撒等情况,造成废矿物油污染落油点土壤环境。

(2)火灾/爆炸衍生的二次污染物

废矿物油为易燃物质,发生泄漏后,如遇明火源,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含CO、SO2等,以及消防废水均会对周围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6.1.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预防措施

①危险废物贮存库严禁明火;

②定期检查废机油、废油桶贮存情况,防止油桶泄漏;

③加强维修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尽量减少废机油的跑冒滴漏。

(2)应急措施

生产车间设置满足消防要求的灭火器等,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满足应急需求。

6.1.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在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接受。

表3-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区(/)县嘉北工业园区地理坐标经度98°13′59.536″纬度39°50′12.700″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柴油、矿物油、废机油,危险废物贮存库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有毒气体(CO等)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风险防范措施要求①危险废物贮存库严禁明火;②定期检查废机油、废油桶贮存情况,防止油桶泄漏;③加强维修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尽量减少废机油的跑冒滴漏。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本项目在采取相关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外环境造成的风险可控

6.2验收阶段

(1)已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50m2,专人负责,已设立台账,并进行了防渗措施。

(2)生产车间设置了满足消防要求的灭火器等,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满足应急需求。

(3)企业已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环保设施投资、运行及维护情况

根据《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环评阶段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3.2万元,占总投资的0.344%。

项目建成后工程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实际完成环保投资95.2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317%,废气治理设备投资增加。环保投资明细见表3-9。

表3-9 本工程环保投资情况汇总表

工期项目环评验收数量投资(万元)数量投资(万元)营运期噪声基础减振、隔声/2/2废气上料水喷淋1套2.5//堆场、装卸雾炮机1根1.01台1.0破碎、筛分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2套502套60磨粉、分级布袋除尘器(自带)+封闭气力运输4套322套20油烟油烟净化器1台3.0//固体废物垃圾桶若干0.2若干0.2危险废物贮存库(50m2)1间101间10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30m3,1个)隔油池(0.5m3,1个)/2.5化粪池30m3,1个2合计/103.2/95.2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项目“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运营时,应对环保设施进行自主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清单见下表3-10。

表3-10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对比一览表

内容要素环评阶段验收阶段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实际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大气环境运输颗粒物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减速慢行,篷布遮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厂区道路已按要求进行了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对于车辆要求减速慢行,并用篷布遮盖。已按环评要落对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堆存、装卸颗粒物装卸、堆存均在封闭式厂棚,并采用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原料装卸、堆存一部分在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并采用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已按环评要求对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上料颗粒物上料口设置水喷淋,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上料口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达到环评要求的除尘效率50%,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根据实际情况,上料口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覆盖面积大,抑尘效果更好。由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磨粉、分级颗粒物1#车间、3#车间磨粉工序自带布袋除尘器,出风口连接粉仓,磨粉系统与粉仓之间通过封闭气力输送1#车间、3#车间磨粉工序自带布袋除尘器,出风口连接粉仓,磨粉系统与粉仓之间通过封闭气力输送。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破碎、筛分颗粒物1#车间、3#车间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共2套),破碎、筛分工序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相关限值1#车间、3#车间,破碎、筛分工序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已按环评要求对1#车间、3#车间,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未建设食堂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5m3)处理后进入化粪池(30m3)处理后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食堂取消建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已按环评要求对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生活废水各指标排放浓度达标。声环境机械设备等效A声级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降噪,加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厂房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降噪,加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厂房隔声。已按环评要求对各设备定期检修维护。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噪声昼间、夜间分布均达标。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废气处理除尘灰作为副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副产品外售。已按环评要求落实。设备检修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原则,对危险废物贮存库重点防渗;对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对生产车间、产品库、原料库、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已对生产车间、产品库、原料棚、办公区等进行了一般水泥抹平硬化,对化粪池采用了一般防渗处理,对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了重点防渗处理。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厂区东南角依托现有闲置空房改造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50m2,专人负责,设立台账;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防雨、防晒、防风处理;裙角设置围堰,设置危废标识,现场配置消防与应急救援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情况。利用西北侧闲置空地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50m2,专人负责,已设立台账;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防渗措施;设置了危废标识,现场配置了消防与应急救援设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项目验收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四 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通过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评发〔2023〕33号)

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甘肃博洋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重点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我局将结合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管,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9日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检测人员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布点、采样、分析、数据处理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检测数据采用三级审核制。

(1)本次检测所用仪器、量器经计量部门检定或分析人员校准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检测使用仪器检定内容见表5-1。

(2)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

(3)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和检测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样品均在检测有效期内。

(4)本次检测前后均对噪声检测仪进行了校准,噪声仪器校准结果:仪器符合要求,噪声检测仪器校准结果见表5-2。

(5)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有效,检测报告结论正确、信息完整、质控结果见表5-3、表5-4、表5-5。

表5-1 检测使用仪器检定一览表

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检测项目有效期至检定部门PHS-3C型pH计YQ-010pH2025.10.07甘肃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CA-100型标准COD消解器YQ-012化学需氧量2025.10.07甘肃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DL-SY8000(L)红外分光测油仪YQ-051动植物油2025.10.07甘肃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SPX-80生化培养箱YQ-017五日生化需氧量2025.10.07甘肃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FA2004电子天平YQ-058悬浮物2025.10.07甘肃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21可见分光光度计YQ-021氨氮2025.10.07甘肃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FA2055电子天平YQ-059颗粒物2025.10.07甘肃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YQ-066等效连续A声级2025.11.07甘肃省计量研究院

表5-2 噪声检测仪器校准结果一览表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有效期限2024.11.08-2025.11.07检测日期单位:dB(A)标准值检测前测定值检测后测定值2024.11.1694.093.893.92024.11.1794.094.094.1执行标准±0.5评价结果合格

表5-3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标准滤膜质量控制数据一览表

标准样品标准编号标准值(g)测定值(g)评价标准滤膜1#0.41625±0.00050041633合格2#0.34257±0.000500.34267合格标准滤膜称量允差为+0.0005g

表5-4 有组织废气标准采样头检测结果一览表

标准采样头ZK01(g)12.7364212.73634±0.00020合格ZK02(g)13.4721913.47230±0.00020合格

表5-5 水质检测质控结果一览表

序号检测项目标准物质编号标准值测定值评价结果1pH(无量纲)230810177.04±0.057.02合格7.052氨氮2302115524.8±1.224.9合格24.83化学需氧量23101066103±7105合格100

本次检测严格按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受控情况下进行,因此检测数据真实、可信。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一、检测内容

有组织废气检测内容见表6-1;无组织废气检测内容见表6-2;噪声检测内容见表6-3,废水检测内容见表6-4。

表6-1 有组织废气检测一览表

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2024.11.16-2024.11.171#车间DA001排气口颗粒物3次/天,连续检测2天。3#车间DA002排气口

表6-2 无组织废气检测一览表

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2024.11.16-2024.11.17厂区西南侧(上风向)20m处B1颗粒物3次/天,连续检测2天。厂区东北侧(下风向)10m处B2厂区东北侧(下风向)10m处B3

表6-3 噪声检测信息一览表

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2024.11.16-2024.11.17厂界东N1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各检测1次,连续检测2天。厂界南N2厂界西N3厂界北N4

表6-4 废水检测信息一览表

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2024.11.16-2024.11.17职工生活区生活污水化粪池出口W1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共6项。4次/天,连续检测2天。

二、检测方法

有组织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6-5;无组织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6-6;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6-7;废水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6-8。

表6-5 有组织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序号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来源方法检出限(mg/m3)使用仪器及编号1颗粒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1.0FA2055电子天平(YQ-059)

表6-6 无组织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序号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来源方法检出限(mg/m3)使用仪器及编号1颗粒物《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0.007FA2055电子天平(YQ-059)

表6-7 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依据的标准名称、代号(含年号)测量精度仪器设备等效连续A声级Leq仪器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0.1dB(A)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YQ-066)

表6-8 废水检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序号检测项目依据的标准名称、代号(含年号)方法检出限(mg/L)使用仪器及编号1pH(无量纲)《水质 pH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PHS-3C型pH计(YQ-010)2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4HCA-100型标准COD消解器(YQ-012)3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0.5SPX-80生化培养箱(YQ-017)4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0.025721可见分光光度计(YQ-021)5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1989/FA2004电子天平(YQ-058)6动植物油《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0.06DL-SY8000(L)红外分光测油仪(YQ-051)



表七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11月17日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石墨烯粉、锂矿粉及其他矿粉,监测期间工况达到了75%以上。采样、检测在正常生产时间段内进行,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工况,期间保持相对稳定,工况条件符合检测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详见表7-1;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详见表7-2;噪声检测结果详见表7-3;废水检测结果详见表7-4。

表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设施情况排放口名称1#车间DA001排气口烟道截面积(m2)0.0707烟温(℃)10.6大气压(kPa)84.81排气筒高度(m)15流速(m/s)15.1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标干废气流量(m3/h)实测浓度(mg/m3 )排放量(kg/h)2024.11.16颗粒物301511.20.034301910.80.033298011.70.035均值300511.20.03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203.5备注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

续表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设施情况排放口名称1#车间DA001排气口烟道截面积(m2)0.0707烟温(℃)11.3大气压(kPa)85.22排气筒高度(m)15流速(m/s)14.6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标干废气流量(m3/h)实测浓度(mg/m3 )排放量(kg/h)2024.11.17颗粒物295410.50.031300111.10.033296811.50.034均值297411.00.03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203.5备注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

续表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设施情况排放口名称3#车间DA002排气口烟道截面积(m2)0.0707烟温(℃)13.9大气压(kPa)82.21排气筒高度(m)15流速(m/s)14.7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标干废气流量(m3/h)实测浓度(mg/m3 )排放量(kg/h)2024.11.16颗粒物345112.64.35×10-2323411.83.82×10-2339013.54.58×10-2均值335812.64.25×1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203.5备注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

续表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设施情况排放口名称3#车间DA002排气口烟道截面积(m2)0.0707烟温(℃)14.8大气压(kPa)81.66排气筒高度(m)15流速(m/s)15.5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标干废气流量(m3/h)实测浓度(mg/m3 )排放量(kg/h)2024.11.17颗粒物337513.84.66×10-2341612.94.41×10-2347714.45.01×10-2均值342313.74.69×1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203.5备注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

表7-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检测点位检测频次2024.11.162024.11.17厂区西南侧(上风向)20m处B1第1次0.1130.114第2次0.1070.126第3次0.1290.137均值0.1160.126厂区东北侧(下风向)10m处B2第1次0.1470.152第2次0.1630.166第3次0.1740.179均值0.1610.166厂区东北侧(下风向)10m处B3第1次0.1830.192第2次0.1990.204第3次0.2180.219均值0.2000.2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1.0备注1、2024.11.16风向:北风;风速:1.2m/s;大气压:81.26Kpa;气温:1℃;2024.11.17风向:北风;风速:1.2m/s;大气压:81.26Kpa;气温:1℃;2、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7-3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时间检测点名称2024.11.162024.11.17昼间dB(A)夜间dB(A)昼间dB(A)夜间dB(A)厂界东N141.539.342.740.6厂界南N258.041.255.140.1厂界西N344.440.145.639.7厂界北N437.237.040.239.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备注检测期间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m/s。

表7-4 废水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序号检测项目2024.11.16执行标准单项结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1pH(无量纲)7.87.57.77.96.5~9.5符合2化学需氧量252263247258500符合3五日生化需氧量86.393.589.292.5350符合4氨氮16.117.817.517.945符合5悬浮物46423840400符合6动植物油3.653.583.573.62100符合备注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续表7-4 废水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序号检测项目2024.11.17执行标准单项结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1pH(无量纲)7.77.57.87.76.5~9.5符合2化学需氧量245260254257500符合3五日生化需氧量87.493.291.590.3350符合4氨氮16.917.117.617.845符合5悬浮物44394143400符合6动植物油3.663.593.603.61100符合备注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监测结果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DA001排放口实际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11.1mg/m3、0.26t/a;DA002排放口实际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13.15mg/m3、0.35t/a;有组织颗粒物综合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24.25mg/m3、0.61t/a。以上数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120mg/m3)。

无组织颗粒物上风向西南侧监测点位平均浓度为0.121mg/m3,下风向东北侧监测点位平均浓度为0.1635mg/m3,下风向东北侧监测点位平均浓度为0.2025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本项目生活废水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41.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一、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气

(1)运输扬尘

本项目运输道路扬尘采取了道路硬化、路面洒水、限速等措施。

(2)堆存及装卸扬尘

本项目物料堆放、装卸一部分在新建的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一部分堆存在2#车间并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原料堆存、装卸过程中采用了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

(3)上料粉尘

本项目在上料时采用了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达到了环评要求的去除效率50%,减少了上料过程中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无组织颗粒物上风向西南侧监测点位平均浓度为0.121mg/m3,下风向东北侧监测点位平均浓度为0.1635mg/m3,下风向东北侧监测点位平均浓度为0.2025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对原料的破碎、筛分均在封闭式厂棚内进行,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设置1套集气罩,1#车间、3#车间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有组织颗粒物DA001排放口实际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11.1mg/m3、0.26t/a;DA002排放口实际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13.15mg/m3、0.35t/a;有组织颗粒物综合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24.25mg/m3、0.61t/a。以上数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

(5)磨粉粉尘

本项目锂矿、石墨烯及其他矿体经破碎、筛分后经封闭皮带输送至雷蒙磨机、立磨机进行磨粉,雷蒙磨机、环辊机、立磨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出风口与粉仓相连接。磨粉工序均在封闭式厂棚内进行。

2、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41.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3、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96m3/d(493.68m3/a),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由监测报告可知,pH(无量纲)、悬浮物、CODcr、氨氮、BOD5、动植物油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

4、固废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7人,年工作33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5kg/d(2.805t/a),经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除尘灰

本项目破碎、筛分和磨粉产生的粉尘设置了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除尘灰的产生量为625.7t/a,作为副产品外售。

(3)废机油、废油桶

项目运营期设备维护、检修等过程会产生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产生的废机油桶2个,暂时无废机油产生。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经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协议见附件。

二、总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能够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建议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为予以通过。

三、建议:

1、加强维护环保设施,保证项目区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库的管理,并制定相应计划。

3、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监控计划。


建设单位: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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