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昌秀路等四条路)一期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变更公示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申请人中电建灵昆智创城生态建设开发(温州)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昌秀路等四条路)一期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楼1号楼,联系电话:8807843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5年4月8日

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昌绣路等四条路)一期工程设计方案——道路平面设计总图2025变更(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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