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丁基膦酸酐(TP360)中间体技改项目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已建的A3车间实施年产200吨50%丁基膦酸酐溶液(乙酸乙酯、甲苯、四氢呋喃、2-甲基四氢呋喃、N,N-二甲基甲酰胺、乙酸异丙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技改项目。项目上马达产后,预计年产值9200万元,实现年利税1331万元,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公司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已建有处理能力合计为3500t/d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

2、废气:车间工艺废气经分质分类预处理后接入废气总管,经厂内已建的末端RTO废气处理设施(50000m3/h)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站低浓废气经生物滴滤系统处理,废水站高浓废气接入RTO处理,废水站厌氧池废气经湿法除硫+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固废堆场低浓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进行处理。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中部分废液由厂内废液焚烧炉处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15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819793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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