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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河北科森新材料有限公司铁矿提质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费托催化剂项目、沧州渤海新区渤投油品储运有限公司渤投集团原油储备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4月22日-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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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沧州市行政审批局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矿提质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河北科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

唐山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海兴县海防路东南疏港路北侧,建设河北新冶材料有限公司至本项目赤泥、废水输送管线,建设提铁车间、压滤车间、干堆场及供配电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等辅助设施,建设2条年产26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铁精粉520万吨。项目投资3077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堆场区域:暂时不作业区域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堆场内配置不少于4辆标准洒水车及1台雾炮协同降尘,各洒水车划分好责任区域,春秋两季每班不低于4次,夏冬两季不得低于2次。坝上四周均安装喷淋设施喷淋系统需覆盖赤泥堆场的全部作业区域(包括堆存区、运输道路、边坡等),尤其是易扬尘的裸露表面,喷嘴间距需小于12m,对频繁作业区(如装卸点、运输通道)、干燥季节或风力较大区域,应加密喷头布置,增加喷淋频次,确保表面湿润但不形成径流。在大旱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抑制扬尘的产生,在初期及各级子坝外坡种植草皮,既防止水土流失又起到保护坝体作用,同时也能起到防止扬尘作用。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回用于氢氧化铝生产厂区综合利用,不外排,其中提铁废水、压滤废水及厂区收集的雨水回到氢氧化铝生产厂区热水站,堆场渗滤液回氢氧化铝生产厂区污水处理站后处理达标后进入全厂补水。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扫及堆场降尘。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池底污泥、废滤布、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其中,池底污泥送堆场堆存,废滤布送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经压滤车间压滤后送堆场堆存。

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以上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五)堆场毕库后仍需对堆场进行维护。堆场使用到设计坝高的1/2~2/3高度时,应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的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当堆场已达到设计最终堆积标高并不再继续加高扩容时应进行闭库,以维持堆场长期安全稳定。继续监测地下水水质的变化;对排洪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安全畅通:对赤泥堆场的安全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其有效可靠。严禁在库区及周边进行乱采、滥挖、建违章建筑和违章作业等;未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专门论证、设计和安监部门批准,不得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对其封场的设计档案、安全评价档案、施工竣工及监理和验收档案等应进行妥善保存,同时做好封场后的管理工作。

2

年产6000吨费托催化剂项目

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间市

沧州安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东区,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费托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购置生产和配套设备设施 130台(套)。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费托催化剂6000吨。项目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喷雾干燥塔生产废气及燃烧废气采用管道密闭收集,收集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 25m高排气筒排放。费托车间费托催化剂上料废气、喷雾干燥去回转炉物料输送接收罐废气和成品包装过程废气分别经过各自布袋除尘器和各自15m排气筒排放。回转炉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废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废渣、废催化剂、冷凝液、滤液、废溶剂(2)、废吸附剂、废溶剂(1)、喷淋塔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包装物、废溶剂(4)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以上物质存储过程中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及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

渤投集团原油储备基地一期工程

沧州渤海新区渤投油品储运有限公司

渤海新区黄骅市

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区东疏港路以西、中疏港路以南,总用地面积约27050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座10万m3原油储罐,3座5万m3原油储罐,3座5万m3燃料油储罐及汽车装车区、综合办公楼、中心化验室、辅助用房、门卫、辅助生产区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库区最大储存量为70万m3,年周转599万吨;其中原油储备55万m3,年周转260万吨;燃料油储备15万m3,年周转339万吨。项目投资205623.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23.6万元。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本项目装载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检测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降温除油处理后屋顶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80m3/d。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食堂废烟油、隔油池废弃油脂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食堂废烟油、隔油池废弃油脂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收集综合利用。

清罐油泥、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MBR膜、浮油和栅渣及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除清罐油泥由清罐队伍负责清运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外,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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