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氨精制系统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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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氨精制系统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九江石化工业园九江石化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12.992″,北纬29°44′16.875″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本项目对现有3#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氨精制系统进行扩能改造,新增粗氨气设计处理能力2186.5kg/h,建设完成后氨精制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4196kg/h,生产液氨33855.1t/a。具体建设内容为:①在现有3#污水气提装置现有氨精制单元西侧位置新增1台氨精制塔、1台氨液分离器,②在现有氨压缩机旁增加1台氨压缩机,③在现有氨油分离器旁增加1台氨油分离器,④对现有氨冷凝器进行原位更新,其他设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原则上3#汽提粗氨气进老的氨精制塔,4#汽提粗氨气进新的氨精制塔,但两塔入口设有联通跨线,正常保持常关状态。 本项目液氨罐区、中心控制室(CCR)、现场机柜室(FAR)、给水系统、废气处理、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初期雨水收集、雨水监控池等均依托现有,自动化控制、供电系统等为利旧改造。 本项目总投资为908.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占总投资的2.2%。本项目依托原装置人员,不新增定员,年工作日350天,采用四班二倒生产,白班8小时,晚班16小时,年运行84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项目依托原装置人员,不新增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中含硫氨水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回收利用,不外排。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P NH3=35.43%<100%;NH3、H2S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源、削减源后,短期浓度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氨精制系统外50m。距离氨精制系统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北面的大王庙村组,距离厂界37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氨精制系统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中“硫磺回收联合装置”旁,“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置有8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次氨精制系统的卫生防护距离位于此装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因此氨精制系统区域卫生防护距离按照“硫磺回收联合装置”中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执行。 建议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如居民区、医院、学校、疗养院等。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3、噪声影响预测 从噪声预测叠加结果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随着外来气源性氨气输入时间的延长,土壤中的氨氮累积量逐步增加,但累积增加量很小。由预测数据可知,项目运营5~50年后周围影响区域土壤中氨氮累积量远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要求,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气外排,废气主要为液氨罐废气和装置无组织废气。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通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原装置人员,不新增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中含硫氨水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回收利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废脱硫剂、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废脱硫剂、含油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有一座40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储存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尺寸62m×65m,储存能力8000吨。厂区现有危废储存量+拟建在建项目最大危废量约为1930吨,剩余储存能力为6070吨,本项目最大危废量为废脱硫剂53.156t,小于危废暂存间余量,因此从储存量上考虑,项目依托危废间具有可行性。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同时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