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云龙湖水族馆区域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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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生态环境局窗口(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云龙湖水族馆区域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市水族展览馆区域 |
建设单位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0月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云龙湖水族馆区域提升改造项目拟投资9956.74万元,对徐州市水族展览馆区域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对室外进行桥面路面更新、内外门头改造、道路及广场地面铺装、草坪绿植山石造景及全岛灯光亮化,新增造景小品、移动商餐车、小火车、飞行影院、动感仓、动物机模及仿真实验设备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在施工营地内设置截水沟,截流后引入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回用洒水降尘。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主要通过湿式作业减少影响。施工设备和车辆尾气、装修废气、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通过空气扩散稀释,施工结束能及时消除。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要进行适当屏蔽,作临时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治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至指定的收纳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现场不向外环境中排放。 营运期: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市政管网;绿化用水由绿地吸收;维生系统排放废水通过海水净化循环单元蛋白分离器的上浮泡沫、砂缸和重力滤池的反冲洗水进入反冲洗处理单元净化后回流补充至展池,产生的脱水污泥饼临时贮存后定期外运。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可通过加强馆内通排风,严格把控现场卫生管理,加强清扫清运,再辅之以馆内的绿化隔离、吸收;搞好公园和景区绿化工作,减少裸露地面,绿化隔离、吸收,项目产生的异味废气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动物尸体无害化外协处理,各项固废均妥善处置。 光污染防治措施:在亮化设计环节对灯光的投光方向、灯光效果、灯具的安装位置和控制方式进行系统的推敲,避免形成炫光、多彩光等城市环境的灯光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