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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辽宁省

公告内容

锦州滨海新区京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新建工程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

锦州滨海新区京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建于锦州滨海新区,海荣南街以东、金山东路以南、海昌街以西、富海东路以北。

项目本次建设规模为1×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备2×13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同步建设热网工程及配套热力系统、电气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燃料输送系统、给排水系统。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中指出:“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锦州滨海新区京鹏热电有限公司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锦州滨海新区京鹏热电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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