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5月1**$3日-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8注册后查看6
传 真:0****5-8注册后查看7
通讯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1号内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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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芦头镇芦头村东 | 项目总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年可生产果脯 5***0 吨。 | 废气治理设施 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通过 1**$3m 高排气筒DA0***1 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 1**$3m 高排气筒 DA0***2 排放。烘干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工艺为“厌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处理能力为 5**$3m3 /d,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治理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设置一般固废区,用于贮存果皮果核、废糖浆、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果皮果核、废糖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污泥外售作为有机肥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