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审批项目
安徽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厂区内,(项目中心经度:115.721354°、纬度:33.975476°)。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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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