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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生物城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区内】 占地面积(平方米) 【151.32】
建设单位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东旭】
联系人 【*诺】 联系电话 【189****0280】
项目投资(万元) 【4309.87】 环保投资(万元) 【4309.8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3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生物城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包括厂区内改造再生水水泵房1座,新建加氯间151.32平方米,新建接触消毒池容积为800立方米,敷设中水管道长约6543.00米(管径DN150~DN700)。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破除及恢复工程、电气工程、其它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该项目仅施工阶段产生固废。项目业主及工程承包单位制定废弃物处置计划,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施工现场的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经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有环保措施:
该项目仅施工阶段产生噪声。对应措施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建立临时声障;周围有敏感点的区域禁止夜间施工等。
有环保措施:
该项目仅施工阶段可能产生生态影响。 ①城市绿化及水资源的保护对策 在进行项目设计时,对现状长势良好的树木需进行保护,对需搬迁的树结合规划另行移植。施工开挖时需对植物的根系进行保护,不得随意斩断。运营阶段对绿化进行修剪。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水体污染。 ②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方案是在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基础上,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进行布置的。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以防治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和恢复区域环境为目的,提出水土保持专项措施,使之与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形成一个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土地整治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临时防护措施相配套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既能有效地控制项目建设期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又能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 不得占用城镇居民区的引用水源,避让距离不宜小于 100m:对于水库、鱼塘、虾池等也要注意避让;对有重要经济、旅游、保健价值的水体,如温泉、矿泉、瀑布等,更要注意避让。 以施工单位人员的生活污水、粪便为污水来源的,要做些污水的处理工作。 严禁将污水排入河道水流中,可集中处理后作为农业肥料交给农民使用。对路基、桥涵等构造物施工中的淤泥要回收到陆上进行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抛弃,严禁直接抛入河道引起二次污染或堵塞河道。 对施工机械应做定期检查,以保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下,避免或减少漏油对水体的污染。混凝土搅袢车应定点清洗,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清洗沉淀处理后方能外排,有条件者也可采取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 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要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 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稳定土、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各种拌合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并应设置隔离栅、沉淀池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污水汇集后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承诺:【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 【*东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东旭】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510122000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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