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株洲市炎陵县2****3—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正式启动实施,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炎陵县2****3—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三、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全县1**$3个乡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1.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项目申报要求:
(1)有合法手续的企业建设用地8****0㎡以上,其中自筹资金建设厂房2****0㎡以上,仓库2****0㎡以上;
(2)有正规的办公场所;
(3)有工商营业执照;
(4)承诺承担炎陵县境内秸秆收集、加工综合利用工作,有农业服务经验的企业优先。
(二)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只限申报干粪棚、干湿分离机、集污池、厌氧池、沉淀池、氧化塘、气浮机、污水管网项目),项目申报要求:
(1)养殖场及项目建设用地已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提交设施农用地备案复印件);
(2)生猪设计存栏1***0头以上(栏舍面积2***0平方以上);肉牛设计存栏3**$3头以上(栏舍面积2***0平方以上);羊设计存栏6***0头以上(栏舍面积5***0平方以上);家禽设计存笼1注册后查看0羽以上;
(3)进场道路便利,能承载混凝土罐车通行;
(4)按1:1配套相应自筹资金。
(三)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1)工业化养殖或设施渔业养殖面积1**$3亩以上(不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
(2)养殖场建设审批手续完备(提交设施农用地审批资料);
(3)有足够的符合设施建设的土地面积;
(4)按1:1配套相应自筹资金。
(四)农业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工程
1.农业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利用项目,项目申报要求:
(1)有合法手续的企业建设用地8****0㎡以上,其中自筹资金建设厂房2****0㎡以上,仓库2****0㎡以上;
(2)有正规的办公场所;
(3)有工商营业执照;
(4)有农业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利用经营经验,有配套服务农业生产的企业优先。
2.农业废旧塑料回收点3个,项目申报要求:
(1)有从事农业废旧塑料回收经验;
(2)有回收农业废旧塑料的经营场所,且交通便利;
(3)配合炎陵县农业废旧塑料加工企业收储转运乡镇农业废旧塑料。
(五)畜禽粪污暂存点2个,项目申报要求:
(1)邻近炎陵县城;
(2)有承载消纳养殖污水的蔬菜、果木面积5**$3亩以上;
(3)有足够的符合设施建设的土地面积;
(4)交通便利,能承载混凝土罐车通行;
(4)距离居民住户5***0米以上,距离学校、县城建成区等环境敏感区域1****0米以上。
(六)其它项目申报要求:
畜禽、水产、农业公司,或畜禽、水产、农业服务第三方公司为了服务全县畜禽、水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我县畜禽、水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具有较大作用的项目,请单独撰写书面申请,乡镇政府签署意见。
因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单位请于7月1**$3日以前提交佐证资料报农业农村局。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2****5年7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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