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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公示说明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周贯南路以东、万新路以南,现申请规划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现状总平面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经开区武功山大道650号2楼217室用途管制股)或萍乡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4楼453室)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具体内容:

项目现状已建成,总建筑面积89673.31㎡,计容面积89673.31㎡,容积率1.44,建筑密度28.78%,绿地率10.72%,机动车停车位159个,非机动车位702个。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A6-A11车间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2.地块内布置机动车位159个,少规范要求20个;布置非机动车位702个,少规范要求195个。

3.地块内A1生产车间退让宗地界线最小距离为0,按照控规要求退让最小距离应不小于10米;A10#、A11#生产车间退让宗地界线最小距离为0,按照控规要求退让最小距离应不小于6.0米;A2#、A9#生产车间退让宗地界线最小距离为2.6米,按照控规要求退让最小距离应不小于8.0米;A10#-A11#建筑间距不符合《导则》规定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9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782129 6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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