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依据
表2 调查范围、环境监测因子、敏感目标、调查重点
2.1 调查范围 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结合相关技术导则中评价范围的要求,确定本次调查范围见下表2-1。 表2-1 黑河东南110 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调查范围 调查对象调查项目调查范围标准来源110kV变电站电磁环境站界外30m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生态环境站界外500m声环境站界外200m2.2 环境监测因子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子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声环境以及电磁环境,本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作为调查因子,环境监测因子为声环境和电磁环境。 表2-2 环境监测因子 调查对象调查项目监测指标及单位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电场强度,V/m工频磁场工频磁感应强度,μT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Leq,dB(A)噪声:对黑河东南110 kV变电站四周进行噪声验收监测。 电磁环境:对黑河东南110 kV变电站四周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进行验收监测; 2.3环境敏感目标 本次验收采取资料调研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现场查勘,黑河东南110kV 变电站围墙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遗址等敏感区域。东南110kv变电站南侧21米限位在建工地,此外周围30米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情况说明,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经现场踏勘,黑河东南110kV 变电站围墙外500m 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变电站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变电站厂界外200m 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为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第五分站,具体见下表。 表2-3 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敏感目标方位及距厂界距离层数受影响人数环境功能区备注声环境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东南侧/120m5层1000三类1-5层不具备检测条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第五分站北侧/133m2层60三类/2.4调查重点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扩建黑河东南110 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在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在室外。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TSP,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及往来车辆行驶带起的扬尘。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结构施工、车辆冲洗等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现有防渗化粪池(容积300m3),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不会影响当地水环境质量;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均对生态环境无较大影响;在工程运营期,扩建的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工程的电磁环境和噪声有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确定施工期生态环境,运营期扩建的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的电磁环境、噪声为本次验收调查的重点。 (1)生态影响调查 调查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扩建等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及临时占地的植被、工程恢复措施和恢复情况;工程防止水土流失的防封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及其效果,重点调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2)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重点调查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受本工程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防护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3)噪声影响调查 重点调查扩建变电站厂界声环境敏感目标受变电站噪声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4)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措施调查 调查工程是否制定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环境紧急预案负责人,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
表3 验收执行标准
表4 工程概况
4.1 工程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站区。 4.2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的建设与验收过程: 2022年11月,黑河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国网黑龙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2月黑龙江省津环碧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5日黑河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黑河东南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黑市环审[2023] 3号号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批复。 2023年6月黑河东南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开始开工建设。 2023年11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7月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黑河东南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进行现场勘查,并开展电磁强度、环境噪声进行检测。 2024年11月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完成黑河东南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 2024年12月13日在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黑河东南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审评会。 本项工程主要为更换1号主变,更换的主变型号为SZ11-50000/110,变电容量50MVA。本项目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4-1 工程内容一览表 分类项目名称建设情况备注主体工程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本期工程主要为更换1号主变,更换的主变型号为SZ11-50000/110,变电容量50MVA。改建辅助工程道路工程站内道路利用东南变已有道路。依托办公依托东南变内主控室和办公区。依托公用工程给排水依托现有工程给排水系统依托供电依托现有工程配电设施依托供暖依托现有工程供暖设施依托环保工程电磁辐射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依托生活污水防止措施生活污水排放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依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依托固体废物防止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应交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暂。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拆除站内原有9m3事故油池,新建一座有效容积21.2m3;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内现有两台变压器(东南110kv变电1号主变、东南110kv变电2号主变,两台变压器一用一备):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内有绝缘油14750kg,其密度为0.89/cm3)其体积为16.57m3;东南110kv变电站2号主变(内有绝缘油13200kg,其密度为0.95/cm3)其体积为13.89m3,因此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事故油池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设计要求,总事故贮油池容量需满足存储最大一台变压器全部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其参数为:1、结构混凝土环境等级为二b类,最大氯离子含量0.15%;2、抗震钢筋的极限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比值不小于1.25;3、储油池采用C30P10抗渗钢筋混凝土,钢筋采用HRB400;4、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mm厚防渗涂层;5.混凝土保护层厚度50mm;6.井盖采用成品橡胶井盖,合成树脂井盖;7.进口处设置通风口;8.事故储油池有效容积为21.2立米;9.排水至西侧集水井.排水管10米,发生事故或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交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改建环境风险保护措施本项目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将严格按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
图1 工程土建总平面图
图2项目位置图
4.3 工程占地及总平面布置 本期主变增容工程在变电站内利用1 号主变原有位置进行改建,拆除原有20MVA主变,更换为1 台50MVA,无站外新增占地。施工期利用变电站内空地做为施工设备材料堆放地。 4.4 工程环境保护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620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2万元,占其总投资的3.5%。工程环保投资一览表详见表4-2。 表4-2 环保投资明细表 序号阶段环保投资明细投资额(万元)1施工期工地围挡、场地洒水等抑尘措施22沉淀池13运行期减震基础54土地整治、回填平整45事故油池86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2合计224.5 工程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对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和环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次验收项目中的扩建工程与实际情况均无大的变化,环保设施也基本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执行。 4.6 工艺流程 本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黑河东南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施工工艺流程见图4-1、图4-2 图4-1 变电站工程工艺流程图 图4-2 项目运行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
图5 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图
5.1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 (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内变压器等设备运行期间会产生噪声,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3 类标准。 ②电磁环境及无线电干扰分析结论 黑河东南110kV 变电站内变压器、配电装置、输电线路等设备运行期间会产生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影响。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2)环境管理建议 ①本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若未来如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使用性能进行重大调整,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和分析比较,并编制环境影响竣工验收报告。 ③施工期间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以此确定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 ④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必须在运行主管单位设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该部门的职能为: 1)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监督管理计划; 2)建立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的数据档案,并定期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3)经常检查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协调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境调查等活动; 5)本工程环保设施必须与本工程变电站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附送的《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站区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1号主变,更换的主变型号SZ11-50000/110,容量为50MVA;新增10kV馈线柜2面,更换1号主变低压侧开关柜一面;更换分段隔离开关装置一套(分断柜、隔离柜各一面);拆除站内原有9m3事故油池,新建1座18 m3事故油池.本期主变增容工程在变电站内利用原有位置更换1号主变,无站外新增占地,不新增采暖面积,厂房采暖为电暖气,原有职工不新增给,排水量。项目总投资620万,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3.5%。 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结论可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厂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手套以及事故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随工作人员检修更换时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协议见附加八。 三、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竣工后,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五、黑河市爱辉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黑河市爱辉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本工程“三同时”制度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准则,确保安全设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三同时落实情况“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竣工验收申请表、原有工程环保验收文件见附件六。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对本建设项目自2023年4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到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期间,落实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监督管理是指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情况,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情况的监督管理。 5.3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执行情况调查 本次验收针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的执行情况做了调查,具体情况见表5- 表5-1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执行情况调查表 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内容备注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站区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1号主变,更换的主变型号SZ11-50000/110,容量为50MVA;新增10kV馈线柜2面,更换1号主变低压侧开关柜一面;更换分段隔离开关装置一套(分断柜、隔离柜各一面);拆除站内原有9m3事故油池,新建1座18 m3事故油池.本期主变增容工程在变电站内利用原有位置更换1号主变,无站外新增占地,不新增采暖面积,厂房采暖为电暖气,原有职工不新增给,排水量。项目总投资620万,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3.5%。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结论可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本项工程为更换1号主变,更换的主变型号为SZ11-50000/110,容量为50MVA施工区回覆施工区围挡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厂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实际,要求在施工中基本得到落实。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验收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实际,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选择运输路线,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手套以及事故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随工作人员检修更换时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应交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暂存。拆除站内原有9m3事故油池,新建一座18m3 事故油池,发生事故或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交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现有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良好,原有工程不存在环境问题.(报废物资销售合同见附件九)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竣工后,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批复下达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无涉及环境保护措施的重大变更。/黑河市爱辉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要求接受黑河市爱辉区生态环境局监管/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黑河市爱辉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符合实际情况。/ |
8.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影响 本期工程主要为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其中,本期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无新增占地,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动物、植物、土地利用、景观等)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期,主要有以下影响: 土地占用的影响 本项目在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内进行扩建,无需扩建围墙,无新增占地,项目施工不会扰动原地貌、占压土地,有土石方开挖,这些活动将对工程区域造成原有地表被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土方开挖形成临时堆土,若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遇雨天,松散的堆积土极易形成水土流失,天旱则易产生扬尘污染,同时土石方混合回填后将会改变土质结构,影响土地功能恢复。 对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动物出现较少,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仅存一些鸟类、蛇类、鼠类、蛙类及昆虫类等。本项目变电站施工对小型动物影响表现为土地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增加等干扰因素。变电站施工时间短、面积小,对附近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一定的坡度,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水土流失的发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地表开挖,使地表植被破坏,原地面坡度、坡长改变;施工导致土壤松散和裸露,造成原地表植被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在雨季受雨滴溅击和地表径流冲刷,而以面蚀和沟蚀的方式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 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本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会造成一定地表植被的破坏,将会对地表地貌的景观风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项目施工期结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收到影响的地表风貌将会逐渐恢复。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工程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污染影响 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采取定期洒水,覆网防尘等环保措施,施工期扬尘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较小。施工单位施工时,在认真落实上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扬尘量可减少 50~70%,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由于本工程中变电站扩建位置较为开阔,且夜间不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限值要求,预计施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同时,施工活动是短暂的,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显著影响。 (3)社会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完成后,附近的生态植被得到恢复,基本未对变电站周边的农田生态产生影响。通过现场调查,没有发现有工程建设破坏农田、水利设施、堵塞河流通道等现象发生。 8.2试运行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影响 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因此,运行期间没有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污染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后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变电站运行噪声源主要为主变压器,原有电气设备平面布置不变,本期无新增产噪设备,本期扩建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完成建设后运行期变电站厂界噪声基本保持现状。 变电站采暖采用电采暖,为清洁能源,站内不设置食堂,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营运期间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运行期间,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外排,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 黑河东南 110kV 变电站本期不新增人员,故本次扩建无新增生活垃圾。变电站 一般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蓄电池存放在地面经过防渗处理的蓄电池内,变电站正常运行期没有废旧蓄电池产生。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 3 个月,变压器、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沾染废物由运检部门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蓄电池寿命周期为 20 年,经专业人员试验后判定需更换的铅酸蓄电池一般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临时贮存,更换量以 30~40 个/20 年计。 正立、油浸式电磁电流互感器主要是由一次端子、器身、瓷套、二次绕组、 底座、排气等方面组成,目前未发现变电站电磁电流互感器有漏油现象出现。对电磁电流互感器采取多方面防护措施,在电流互感器的运输过程中采取减震措施,避免因运输对电流互感器造成破坏;在电流互感器的安装过程中仔细检查电流互感器是否完好,安装时按照相关规范,均匀地紧固周边螺丝,达到适当程度;在电流互感器使用过程中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电流互感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电流互感器的运输过程、安装过程、日常检查和维护等均设有明确的要求和执行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磁环境和噪声均符合标准要求。工程自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3)“三线一单”符合情况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地理位置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黑河市东部,地处大兴安岭东部、小兴安岭西北部的低山丘陵地带。符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松嫩平原经济发展区、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生态维护区的污染物排放管控、空间布局约束、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项目所在区域。 工程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工程所在区域不处于水环境与水环境重点及优先保护区域;工程所在区域处于自认资源一般管控区。具体情况见图8-1、8-2、8-3。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报告见附件九。 图8-1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所在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情况 图8-2 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所在区域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情况 图8-3 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所在区域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情况 (4)社会影响 满足当地用电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无不利影响。 |
表9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0.1 调查结论 通过对“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比较完善,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 (2)工程电磁环境、噪声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予以落实。 (3)生态调查结果表明,该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予以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良好。 (4)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5)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面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厂界昼间噪声验收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6)变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定期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建立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 (7)该工程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有关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10.2 要求及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对已采取的边坡防护、绿化等工程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塌坡和水土流失。 (2)公司应制定监测计划,按照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工作,并及时对线路沿线各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强进行监测,增加工程运行期开展电磁环境定期调查并记录存档,以备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随时查阅。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的“黑河东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3 号)中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有关规定,因而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衡量,该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