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贵州省

公告内容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5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岗度龙塘存栏3****0头母猪场暨年出栏1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2**$3日-2****5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8注册后查看5 、0****4-8注册后查看0

传真:0****4-8注册后查看5 、0****4-8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6室,0****4-8注册后查看0

邮编:5注册后查看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岗度龙塘存栏3****0头母猪场暨年出栏1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

惠水县岗度镇龙塘村

惠水龙凤胎养殖有限公司

贵州苏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惠水县岗度镇龙塘村,为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存栏母猪3****0头,年出栏仔猪7注册后查看0头和育肥猪1注册后查看0头。主要建设公猪舍5***0.3m2,后备舍9***6.7m2,配怀舍8****5.4m2,保育舍1****7.2m2,分娩舍7****0.3m2,隔离区4***0m2,育肥室6****7.6m2,消毒、沐浴室2***0m2,药房、疫病防治室1***0m2,配电房2**$3m2,饲料仓库2***0m2,综合楼1****0m2,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消防、水电、环保、国墙等设施,置安相应设备。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6**$3%。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设置进出口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进出车辆泥土粘带。配备防尘布、防尘网,以及实施道路硬化,防止扬尘。对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3/1****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运输车罐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全部引流排入临时沉淀池(1**$3m3)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队伍产生的粪便经旱厕收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周边农用。施工人员现场产生的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现场降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降低人为噪声,减少碰撞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减少车辆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施工期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至项目厂区低凹处及环境绿化。建筑垃圾(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同意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占地和扰动,剥离施工表土,须设置表土临时堆置区,并对其采取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在项目场地平整前,剥离场内部分表层腐殖土并集中堆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护,待工程基本建成后将腐殖土覆盖在绿化区域。施工材料堆放、材料运输进行严格管理,并做好遮盖和防护,运输车辆遮盖不得撒漏。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猪舍恶臭

项目运营期猪舍产生的恶臭,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及时清理猪舍、强化猪舍通风和消毒、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强生产设施周边绿化以及每天定时进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小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6-2****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和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8***4-2****3)中的限值要求;SO2、NO2、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

(2)污水处理设施恶臭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密闭状态,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初沉池-黑膜沼气池-生化A/O处理系统-二沉池-中间池--组合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存水塘”。项目产生的尿液、冲洗水、渗液等通过管道或密闭沟渠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各废水收集池等采取密闭措施,以加强及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等,减少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的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设置。

(3)临时堆粪场恶臭

本项目临时堆粪场设置为半封闭式,企业应实行严格的粪便收集和运输管理,运输过程应尽可能采用密封罐及在采用手推车时,在粪便上覆盖稻草等,防止粪便撒漏,臭气挥发。同时保持厂区内道路清洁,杜绝猪粪随意散落,蚊蝇滋长季节喷洒消毒液、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杜绝蚊蝇的生长。

(4)沼气

本项目在场区设置1***0m3贮气柜用于储存沼气,黑膜池产生的沼气采取干法脱硫去除沼气中的硫化氢,经贮气柜收集后,用于职工食堂燃料供应。

(5)食堂油烟

职工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措施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6)运输恶臭

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集中居民点。运输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选择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最大可能地防止恶臭对城区运输路线两边居民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猪舍冲栏水、猪尿水

本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产生的猪舍冲洗水、猪尿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m3/d),采取“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初沉池-黑膜沼气池-生化A/O处理系统-二沉池-中间池--组合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存水塘”工艺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2****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6-2****1)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2)食堂废水、生活污水

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2m3)隔油后,一同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1**$3m3)处理,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m3/d),采取“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初沉池-黑膜沼气池-生化A/O处理系统-二沉池-中间池--组合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存水塘”工艺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2****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6-2****1)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猪舍、粪污处置区、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方案,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置于室外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采用相应的吸声材料。安装减振垫,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等。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区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猪粪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临时堆粪场设置为全封闭式,猪粪清理后堆放于临时堆粪场内,定期交由贵州省黔南惠水县绿大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作为有机肥生产。为防止地下水造成污染,临时堆粪场应采用刚性防渗结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3、抗渗等级不小于P8)+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结构型式(厚度不小于1.0mm),确保透系数不大于1.0×1**$3-7cm/s。周边设置环形边沟,防止雨水进入,产生少量的渗滤液须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严禁随意漫流及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2)病死猪及胎盘

本项目采取项目病死猪送至厂区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3)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浓缩污泥泵进入叠螺机压滤后暂存于临时堆粪场,定期交由贵州省黔南惠水县绿大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作为有机肥生产。

(4)生活垃圾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废脱硫剂

沼气脱硫装置中失去活性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

(6)医疗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弃疫苗瓶、少量针头、针管及棉纱等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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