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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审批项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4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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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4年9月3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 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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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655700
项目名称 | 年产板材5万立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师宗县丹凤街道办事处文笔社区阿赞村路口司珈尔木业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绿森木业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doc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曲靖市子锋环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于2024年2月21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2-530323-04-01-897871。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3%。属于新建项目,用地11000平方米,生产加工及销售胶合板、多层高端家具板、实木家具板、普通装饰板。租赁云南司珈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厂房(厂房已闲置)进行设备安装后生产人造胶合板,依托使用云南司珈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已建的办公区、生活区、化粪池。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及软水制备装置排放废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砂光、锯边、抛光过程及锅炉燃烧。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产噪设备为锯边机、砂光机、热压机、抛光机、涂胶机、锅炉风机。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屑、收尘灰、锅炉燃烧炉渣、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弃活性炭、废矿物油、胶渣等。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40m3)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师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及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水回用于水膜除尘,不外排。 2、废气 车间废气:项目在砂光(4台,4个集气管)、锯边(2台,8个集气管)、抛光(1台,1个集气管)工段处设置集气罩,共计13个,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项目在8台热压机进出料两端分别设置一个集气罩,共计16个集气罩(2.8m×0.2m),收集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每个涂胶机上方设置有1个集气罩(0.9m×0.9m),共计7个,收集涂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这两部分废气全部进入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陶瓷多管除尘处理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 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备基座加装减振垫,消减噪声。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木屑以及收尘灰用于本项目锅炉燃烧;锅炉燃烧炉渣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 (2)危险废物(废弃活性炭、废矿物油、胶渣)经收集后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清运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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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酱腌菜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2000吨) | 建设地点 |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区A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壹期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doc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曲靖市子锋环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于2023年7月3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530323-04-01-759407。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一期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45万元,占总投资的2.32%(占一期总投资)。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租用师宗华茂食品有限公司 已建厂房,年产1900吨酱腌菜及100吨蔬菜干生产,新建一座卫生间及污水处理站,建设蔬菜干制品生产车间、酱腌菜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等,购入自动清洗设备、包装设备等,新建1台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租用厂区已建综合办公楼、宿舍楼和食堂,仅对办公楼、宿舍楼外围进行翻修。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内容进行评价,二期建设时应另行报批环评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来源于热风炉及锅炉废气。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产噪设备为清洗机、切片机、半自动包装机、混合洗淋设备、自动烘干机、生物质热风炉风机、切菜机、全自动蔬菜脱水机、全自动包装机、振动机等。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酱腌菜生产线一般固废、蔬菜干生产线一般固废、热风炉及锅炉灰渣、水浴除尘器收尘灰、废包材、污水处理站污泥、餐厨垃圾,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灭活培养基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道;生产废水(蔬菜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实验室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150m3/d)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同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腌制水循环使用,部分用于成品包装,部分外运养殖场喂牲畜,不外排;巴氏杀菌机和水浴除尘系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设有专门的油烟排气筒;热风炉及生物质锅炉废气经1套水浴+布袋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由35m高排气筒排放;酱腌菜配料炒制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 3、噪声 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备基座加装减振垫,消减噪声 4、固体废物 (1)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生姜皮、辣椒柄芯及不合格蔬菜等)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灭活培养基及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处置;热风炉及锅炉灰渣、水浴除尘器及布袋除尘收尘定期外售,用于制作有机肥;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净水系统产生废滤芯、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超滤膜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妥善处置。 (2)废矿物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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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项目名称 | 云南宝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师宗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宝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doc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曲靖市子锋环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于2023年7月12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530323-04-01-431647。项目总投资262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26万元,占总投资的3.39%。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占地5500.1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厂房、1栋科技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年产手术包、产包、缝合包及换药包各10万个,手术衣、隔离衣及防护服各10万件,手术单及手术洞巾各50万块,医用口罩及医用防护口罩各50万个、外科口罩及手术帽各100万个、医用鞋套100万双,纱布块200万块、绷带5万个、棉球1t、棉签100万支,手术弯盘及镊子各100万个、手术盘盒90万个、便盆3.35万个。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2、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施工机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塑料制品生产线混料、注塑工序有机废气。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裁剪机、缝纫机、包装机、封口机、口罩机、帽子机、混料机、注塑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砂石料采用防尘布遮盖。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按要求统一收集清运到合适地点,妥善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渠收集后排至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一期)运营过程产生的模具冷却废水经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与环氧乙烷废气吸收废水、纯水制备设备排水、车间清洗废水、集中灭菌后的微生物室检验废水(含检验废液)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企业处理。 2、废气 灭菌、解析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环氧乙烷灭菌器内胆中残留的废气通过真空泵对灭菌柜进行抽真空,抽出的废气经两级水解(先后通入环氧乙烷灭菌柜附带的0.03m3的分解箱及配套的0.70m3的密闭水池进行两级水解)后形成乙二醇废液,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车间内安装排气扇);生产期间车间密闭,注塑机顶部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DA001)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定期检修、紧固设备基础等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收集暂存于项目区垃圾收集房,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其中手术包、手术衣、手术单、口罩、手术帽、医用鞋套、纱布块、绷带、棉球、棉签等生产线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后外售,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主要为灭菌不合格品,返回灭菌工序继续灭菌至合格;塑料制品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 (2)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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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项目名称 | 云南沅玛年收集4500吨危险废物收集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沅玛商贸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doc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靖市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项目于2024年5月9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530323-04-05-404378。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5万元,占总投资的59.67%。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原有项目(建成未投产)危废暂存库分为2个区,分别为贮存罐区和废铅蓄电池贮存区,贮存罐区占地面积为250m2,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占地面积为200m2,本次重大变动,贮存罐区保持现状不变,在原废铅蓄电池贮存区的东侧扩大120m2,扩建后面积为320m2,贮存库区内又分为21个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43m2,厂房占地面积为570m2,剩下的1173m2作为项目停车场使用。项目办公生活区依托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现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年收集、暂存、中转4500吨危险废物。项目危废暂存库内危废贮存满20吨后及时转运,暂存库空间可满足项目暂存的需求,项目转运周期一般是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最长暂存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贮存罐区、贮存库。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油泵、风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危废沾染物、废活性炭、废碱液。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停车区及路面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20m3)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屋面雨水经雨水管道直接排出厂外。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员工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已有的1个10m3化粪池处置;碱液喷淋废水经循环水箱沉淀后循环使用。 2、废气 (1)贮存罐区非甲烷总烃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 (2)贮存库采取封闭设计,配套建设抽风系统,保持储存区内微负压,抽出的废气引入“碱液喷淋+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 3、噪声 设备置于密闭厂房内并加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加强车辆管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废沾染物、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废水,按危废属性类别分类收集,存放于防渗容器内,入库至HW49其他废物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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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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