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西昌南(周家堡)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2**$3日-2****5年4月2**$3日。
电话:0****4-2注册后查看5。
地址:西昌市土城巷6**$3号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凉山西昌南(周家堡)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麻栗镇大坝村 |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容量为2***0MVA主变1台、扩建2***0kV出线间隔2回、扩建3**$3kV出线间隔2回、扩建4组1**$3Mvar低压变压器、扩建消弧线圈容量2×6***0kVA等。 项目总投资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万元。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②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最大程度地减少粉尘污染。③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④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⑤变电站施工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直接进入城市道路。⑦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可利用现有围墙)、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确保施工扬尘达到《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3/2****2-2****0)相关要求。 (2)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及时清扫施工期利用的施工道路,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才能进行回收,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周家堡变内已建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使用。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施工现场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缩短高噪声、高振动作业时间,尽量降低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形成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3:0**$3~次日6:0**$3)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②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尽量减少碰撞噪声,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③施工期应优先修筑变电站拟扩建区域处围墙,无法优先修筑该处围墙时,在施工场界修建高2.5m的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④在施工招投标时,将施工噪声控制列入约束性条约,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⑤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变电站应当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⑦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2)变电站施工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②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③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⑤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施工弃方运至四川德昌特色产业园区昆威碳酸锂项目内。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③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利用既有生活垃圾收集措施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施工均在变电站内进行。②变电站土石方开挖后余方应堆放必须坚持“先挡后弃”。③避开雨季施工,减少雨水对场地开挖面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②配电装置采用GIS组合电器,将各类开关、连线母线组合密封起来,可以大大减少占地,并且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有很好的屏蔽作用。③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可以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周家堡变内已建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使用。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对本次扩建部分进行分区防渗,具体如下:重点防渗区:新事故油池、新事故油管、新1号主变油坑;其中新事故油池、新1号主变油坑采用防渗混凝土抹平,并铺设2mmHDPE膜或采取其他等效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3-7cm/s;新事故油管采用内壁涂抹环氧树脂的镀锌钢管,且预埋套管处使用沥青密封材料,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3-7cm/s。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的1#主变压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3dB(A)(距离主变压器2m处)。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值班人员自行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②事故废油和检修时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主变压器下设有事故油坑,站内设有事故油池(具有油水分离功能)。当出现事故时主变压器事故油进入事故油坑后通过事故油管引入事故油池,变压器油大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危废管理,不能利用的部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产生后随即委托相关单位日产日清,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③蓄电池将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建设单位在日常检修中不定期检测蓄电池电压,若性能满足要求则继续使用,对性能不达标的蓄电池,则进行报废,报废的废蓄电池按危险废物管理,产生后随即委托相关单位日产日清,不在变电站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旧蓄电池,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来源主要为变电站在事故情况下将有可能产生事故油(属危险废物),变电站内主变压器基础下,设计了事故油坑,油坑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连接。事故油池的设计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7-2****1)设置,做到事故油池应远离火源布置,具有防风、防雨、防渗处理(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3-7cm/s)等功能,密闭时应设置呼吸孔,安装防护罩,防止杂质落入;事故油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转运,防止倾倒、溢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