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焦余热发电及煤气回收发电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7】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已建设完成的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焦余热发电及煤气回收发电输变电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现已编制完成了《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焦余热发电及煤气回收发电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我单位邀请有关单位及技术专家组织召开了验收评审会,形成环保验收意见。为保证验收报告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包含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公司
。公示期为2****5年6月2**$3日-2****5年7月1**$3日。
电话:李晨 1***5注册后查看7****1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FQlpryUVQBmcoXbXj-vXQ
提取码: y5d9
作者(1***1****8****5,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5-0**$3-2**$3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