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0**$3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5年0**$3月1**$3日-2****5年0**$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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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扩建年产2万吨镀锌铁件项目 | 衡水市景县广川镇工业园区 | 项目位于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川镇片区河北京兆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激光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废气采用集气罩(现有)收集,经袋式除尘器(现有)处理后,通过1根1**$3m排气筒(现有,DA0***3)排放。酸洗废气采取酸洗房密闭措施,废气经侧吸+顶吸收集后,进入二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通过1根1**$3m排气筒(DA0***6,新增)排放。锌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7,新增)排放。锌锅加热炉废气采取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8,新增)排放。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水洗塔废水、碱洗塔废水、镀锌后冷却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其中,水洗塔废水定期排放至酸洗槽用于配酸;碱洗塔废水约三个月排放一次,用于助镀液配制;镀锌后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控制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3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氢氧化钠、氯化锌和氯化铵使用完后的废包装外袋,锌锅底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氨水桶、双氧水桶作为周转桶使用完后交由厂家回收使用。危险废物包括机加工设备更换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酸洗工序产生的废盐酸,助镀液再生产生的助镀含铁污泥,氢氧化钠、氯化锌和氯化铵使用完后的废包装内袋,锌锅浮渣,锌锅除尘器收集的的含锌粉尘,钝化槽泥。以上危险废物中除废盐酸产生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危废产生后均在厂区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目已经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景工信技改备字〔2****4〕0***8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