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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中心城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0】
建设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唐诗】
联系人 【*旭焘】 联系电话 【178****1817】
项目投资(万元) 【5140】 环保投资(万元) 【6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两套粗格栅、1套细格栅、4台提升泵、8台搅拌器、4台推流器、4台内回流泵、3台外回流泵、2套刮泥机及DO、MLSS等探头进行更换。同时,对化验室水质分析仪、生化培养箱、干燥箱等化验设施进行更新。升级一期自控系统,更换污泥运输车辆,对未封闭的生化池、细格栅池、二沉池进行封闭处理并加装臭气收集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其它措施:
生活污水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建筑固废送往政府制定的地点妥善堆放处理,工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有环保措施:
1、在设备选型是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2、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施工单位必须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木工和钢筋加工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合理布置于工地东面;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杜绝夜间施工,施工期间的场地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噪声限值要求;4、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5、夜间施工应办理施工许可,并进行公示。
承诺:【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诗】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511102000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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