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前公示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我公司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依据《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公司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二、法人代表:潘军朋
三、企业所在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鑫丰大道1号
四、排放污染物名称:二噁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林格曼黑度、挥发性有机物
五、排放方式:有组织、无组织
六、排放浓度:详见附件
七、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企业大气许可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9.3236t/a,SO22.83t/a,NOx 58.8927t/a。2024年全年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及超总量情况。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各风险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准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设立了应急管理措施,能够很好地应对各种风险情况。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在全厂范围内发布和实施。在生产期间,定期进行演练。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