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庐山市旅游新城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7月1**$3日-2****5年7月2**$3日(5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2注册后查看9
通讯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3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 庐山市旅游新城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峰德新区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峰德新区,项目包括8条道路,路线全长约3.9**$3km,其中长虹港西路为主干路;民生路南延段为城市次干路;长虹港东路北段、香庐路西延段、香庐路拓宽改造段、香庐路东延伸段、太乙路、香秀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主干路:5**$3km/h;次干路、支路:3**$3km/h;设计年限: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道路设计年限:主干路2**$3年;次干路、支路1**$3年;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主干路、次干路1**$3年;支路1**$3年;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给排水工程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3.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机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车辆、机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期路面径流雨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表4中的一级标准。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工地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及沥青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工地扬尘采取地面洒水、篷布遮挡等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及沥青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9***3-2****5)中的标准限值,无组织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5-2****2)二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和铺路机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中表1排放限值。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表土、弃渣及生活垃圾。建筑物拆迁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剥离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再用以绿化或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渣运至弃土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中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