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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04491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5年1月2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 号: |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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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注册后查看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D栋14楼 | 南京清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D栋14楼1405-1407,1409-1411,1415-1417,1410-1412,1416-1418室,租赁857.6平方米,购置反应釜、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TGA、DSC、分析天平等分析检测等设备,建设oled发光材料研发实验室。实验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 |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心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气、检测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根65米高排气筒(26#、27#、28#、31#、32#)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机、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催化剂、研发废液、研发废物、废试剂、清洗废液、废硅胶、废活性炭、废样品和废真空泵液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外包装收集外售。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新厂(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棕榈酸帕利哌酮技改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华康路121号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 项目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华康路121号,拟利用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新厂I-2期原料楼一现有厂房设施、反应釜、离心机、储罐、真空烘箱、真空泵、工艺冷水机组及II-1期原料楼二现有加氢釜等设备,通过技术改造现有棕榈酸帕利哌酮生产线,提升棕榈酸帕利哌酮原料药产能,建成后预计全厂棕榈酸帕利哌酮产能达200kg/年。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纯水制备浓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混合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盘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楼一碱性、VOCs混合废气经现有“三级酸洗+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1#即DA001,依托现有)排放;原料楼一酸性、VOCs混合废气经现有“两级碱洗+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2#即DA016,依托现有)排放;原料楼二加氢工艺废气经现有“一级碱喷淋+二级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10#即DA019,依托现有)排放;甲类库一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6#即DA008,依托现有)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7#即DA009,依托现有)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泵及冷冻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生产工序有机废液、废滤渣、废过滤耗材(滤纸、滤芯、滤袋)、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报废试剂、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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