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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四川海蓉药业固体楼颗粒剂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彩虹大道南段8***2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5**$3】
建设单位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伟】
联系人 【*忠凤】 联系电话 【1***3****4****9】
项目投资(万元) 【3**$3】 环保投资(万元) 【3**$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5-0**$3-1**$3】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保障处理效率,本次将颗粒剂生产线粉碎粉尘与其它经设备直连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接入的1套废气治理设施(高效除尘器+二级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3m高排气筒)进行改造。改造后颗粒剂生产线废气经收集后经车间高效除尘器处理后分别引至1套“三级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一级水喷淋塔+除雾器+CO装置”进行处理后,再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噪声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粉尘和有机废气采取1套“三级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一级水喷淋塔+除雾器+CO装置”措施后通过1**$3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隔声降噪,基础减振
承诺:【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伟】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2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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