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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岗高分子材料产业项目乐园路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岗高分子材料产业项目乐园路厂区)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概况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岗高分子材料产业项目乐园路厂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曹路6***9号,占地面积2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建筑面积7注册后查看2.5**$3平方米。项目依托一栋八层自建厂房,划分为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区,内部配备3**$3个高速搅拌桶、4**$3套双螺杆挤出机(每套含冷却水槽与切粒机)、1**$3台注塑机等关键生产设备。年消耗量达到2.0**$3万吨的PC、ABS、PPE、PBT等塑胶新粒,年产能改性塑胶粒为2注册后查看8吨。

(二)环保审批与建设历程

2****1年8月,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2年1月2**$3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2〕4***6号。项目于2****5年5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行,持有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2Y0***3Q,2****5年5月委托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

(三)投资与验收范围

项目实际总投资达5注册后查看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比0.9%,即5***0万元。本次验收涵盖废气、废水、噪声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地点、规模、工艺及主体设备均与环评文件相符,目前仅1**$3个高速搅拌桶、1**$3套自动计量喂料系统、1**$3台双螺杆挤出机(每套含冷却水槽及切粒机)、2台注塑机、2台碎料机等设备尚未投入使用(具体设备清单参见验收文件),经严格核查,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完全符合《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处理系统

1.生活污水:年排放量2****0吨,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三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注册后查看2-2****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接入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

2.生产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水喷淋装置废水由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均不外排。

3.雨污分流: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渠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治理设施

1.有组织排放处理

- 有机废气:①挤出、打样工序采用“气旋喷淋净化装置+水喷淋装置+湿式静电净化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风量3注册后查看0m3/h;②挤出、打样、检测工序采用“气旋喷淋净化装置+水喷淋装置+湿式静电净化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风量3注册后查看0m3/h;③检测工序采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量1注册后查看0m3/h*2套,达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颗粒物:混料、投料工序采用“脉冲除尘装置”工艺,风量3注册后查看0m3/h*3套,确保了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表5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3/2**$3-2****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更严格要求。

2.无组织排放管控

车间密闭化管理,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4.0mg/m3,厂内≤2**$3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1.0mg/m3,均达标。

(三)噪声控制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厂界噪声符合(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昼间≤6**$3dB,夜间≤5**$3dB)。

(四)固体废物处置

1.一般工业固废:年产生量8**$3.8注册后查看4吨,设置固废仓规范贮存,交由专业公司回收,符合GB1注册后查看9-2****1要求。

2.危险废物:年产生量3**$3.4****8吨,设置危废仓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处理效率

- 废气: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浓度2.0**$3~2.5mg/m3,颗粒物处理后浓度4.6~5.0**$3mg/m3,均达标。

- 废水:根据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CODcr应≤5***0mg/L,氨氮应≤4**$3mg/L。当前生活污水CODcr为2***5.5mg/L,氨氮为1**$3.8mg/L,均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CODcr限值为5***0mg/L,氨氮限值为4**$3mg/L),因此排放达标。

- 噪声: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昼间噪声排放限值为6**$3分贝(A计权声级),夜间为5**$3分贝(A计权声级),确保了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保护。

(二)排放总量

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0.8注册后查看7吨(有组织0.2注册后查看7吨),低于环评批复的2.0注册后查看8吨/年,符合总量管控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涉及的所有污染物均经过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了妥善管理和处置,噪声控制也严格符合相关标准,因此未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监测指标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与要求

1.需要不断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定期开展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能够长期稳定且高效地满足排放标准。

2.应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工作,及时响应并落实各项新的环保要求。

3.完善环保档案管理,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组

2****5年6月1**$3日


作者(1***7****7****4,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5-0**$3-1**$3 1**$3:0**$3

附件1: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岗高分子材料产业项目乐园路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监测报告.pdf5.4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兴盛迪验收情况说明.pdf1***2.1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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