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2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家星城31幢(商)4号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宠物服务内容主要进行宠物的常规检查、手术、诊疗等服务。常规检查主要是对宠物血液、尿液等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打疫苗;手术包括绝育手术、各类三腔手术(含颅腔、胸腔、腹腔手术等)。本公司不接收犬类宠物。 项目预计年最大接待宠物约10000例,其中含手术诊疗300例。 | 无 | 1、厂界废气达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的“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 2 新污染源标准;2、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3、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 1、对粪便盒等及时清洗,定期消毒。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封闭式,喷洒除臭剂;2、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经过滤、消毒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3、隔声、减振等,运营期间加强管理,控制动物诊疗过程中吠叫、避免人员大声喧哗;4、动物毛发粪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动物尸体、切除的病理组织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废弃外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 传真:853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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