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关于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2024年12月24日,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专家等组成。

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芦溪路86号松湖智能制造产业园501室。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750m2,建筑面积750m2,项目主要从事电脑散热风扇的加工生产,估计年加工生产电脑散热风扇300万件。

(二)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1月委托东莞市华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批出的《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为东环建【2023】12883号。

(三)验收范围

项目本次验收内容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进行自主验收,不存在分期建设。

(四)工程变得情况

(五)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1:生活污水已经有效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进市政管网后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将注塑成型工序由于生产条件没办法密闭,做最大程度收集,采用集气罩装置收集。吸塑成型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集气装置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35m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企业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定废物

固体废物已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已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六)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BST20241210-07)。

(七)验收结论

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4日-2025年3月10日(30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注册后查看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三)验收范围

项目本次验收内容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进行自主验收,不存在分期建设。

(四)工程变得情况

(五)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1:生活污水已经有效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进市政管网后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将注塑成型工序由于生产条件没办法密闭,做最大程度收集,采用集气罩装置收集。吸塑成型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集气装置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35m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企业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定废物

固体废物已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已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六)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BST20241210-07)。

(七)验收结论

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4日-2025年3月10日(30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注册后查看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浩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