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受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受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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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委托,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承担了“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
大南湖电厂二期 2×660MW 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二期 2×660MW 供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于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一期2×300MW项目扩建端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煤粉炉燃煤发电机组及其他配套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
联系人:杨武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揽胜东街878号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