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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伊春市美溪区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伊春市美溪区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
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美溪区东北角、纤维板场东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美溪区东北角、纤维板场东侧,南侧是荒草地,西侧400m为木材加工厂,北侧为堤坝,东侧是鹤伊大桥。污水厂处理规模为5000m3/d,处理工艺为CASS(循环式活性污泥法)生物处理工艺,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排放标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1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