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三清山桥坞片区养老及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三清山桥坞片区养老及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八磜龙潭片区桥坞 |
建设单位 | 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兴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
建设项目概况 | 三清山桥坞片区养老及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八磜龙潭片区桥坞,属新建项目。项目共计三个地块,总占地面积48781.59m2,其中4号地块占地面积10550.59m2、5号地块占地面积9101m2、6号地块占地面积29130m2。主要建设养老酒店、半山酒店、水疗中心、泳池、亲子民宿、餐厅、停车场等主体工程及员工宿舍、发电机房等辅助工程。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20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做好土方、运输车辆的遮盖以及道路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过程中使用挡板和篷布密闭运输,切实减轻扬尘污染。营运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运营期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客房污水、餐厅污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池+AO+MBR膜”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三清山枫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泳池冲洗废水回用于室外景观绿化,不外排。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优化污水处理站的布置,减少泵类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化后采取密闭封装、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产生的废油脂、厨余垃圾属于餐厨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建设区内除建筑物及地面硬化区以外的区域进行场地绿化。施工期有计划地安排场地平整,尽量避开雨季,划分水土保持防治区,合理调配土石方,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