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2025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8注册后查看8

通讯地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8***2室

联系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5年5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建设单位

泰州市维民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厂房生产,配套购置牵牛机、气动预剥升降台、液压扯皮机、劈半气动双柱升降台、羊自动放血线、羊气动扯皮机、白条解剖自动线等设备,建设牛屠宰生产线及羊屠宰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屠宰1.5万头牛、1**$3万只羊。项目建设已取得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批准(泰姜农发〔2****3〕1***2号),并在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备案证号:泰姜行审备〔2****4〕1***3号),项目代码:2****4-3注册后查看4-8**$3-0**$3-8注册后查看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待宰间臭气主要通过及时清理积存的牛和羊粪尿、通风换气以及在待宰间上方安装除臭剂喷头喷雾除臭等方式加以控制,尽量减少臭气产生量。

针对牛屠宰区、羊屠宰区、污水处理站、急宰间、一般固废库、危废库产生的恶臭气体,共设置2套喷淋+UV光氧废气处理设施,其中1#处理装置主要收集处理羊屠宰区、污水处理站、急宰间、一般固废库、危废库的恶臭气体,处理后通过1**$3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2#处理装置主要收集处理牛屠宰区恶臭气体,处理后通过1**$3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浓度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进入厂内污水站进行预处理后接管蒋垛镇污水处理厂。目前蒋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未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处理后的废水暂托运蒋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管网铺设后,接入管网。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气浮机+HABR厌氧+A/O+二沉池+清水池(消毒)”,处理能力2***0m3/d。

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接管污水处理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粪便、病死牛羊、病变内脏及胴体炉渣均日产日清,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屠宰残余物、内脏容物、污泥,交由综合利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检验废物、废UV灯管、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4)噪声

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的2类标准。

(5)地下水

在事故状态下,本项目废水中的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迁移方向主要是由西南向东北,和水流方向一致,污水管道的废水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管道周边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不会影响到周边的村庄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6)风险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在切实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建设单位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拟新增2套2***0吨/天污泥直喷焚烧装置,并配备接料系统、储存系统、输送系统、雾化直喷系统和辅助系统等配套设施,建成后日处理污泥规模4***0吨,通过市政污泥和一般工业污泥在发电厂协同焚烧处理,实现市政污泥和一般工业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提高污泥减量化,建设污泥直喷焚烧项目。项目已取得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备案(泰海数备〔2****5〕3***6号),项目代码:2****0-3注册后查看2-8**$3-0**$3-5注册后查看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高分子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的焚烧烟气通过8**$3m的烟囱排放,两台焚烧烟气净化系统平行布置。

正常运行时,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危废库、污泥仓内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至焚烧炉处理后排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沼气进入焚烧炉焚烧。焚烧炉发生故障时,垃圾贮坑和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焚烧炉发生故障时,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沼气经火炬燃烧排放。

本项目消石灰仓、飞灰仓顶部设有布袋除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活性炭仓、飞灰固化间全密闭仅有极少粉尘逸散。

经预测,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厂区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来源于垃圾渗滤液、卸料区冲洗水、垃圾车及垃圾通道冲洗水,经配套的渗滤液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泰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其他低浓度废水有化水系统排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凝汽器清洗水等,其中化水系统排水、锅炉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循环水、凝汽器清洗水接管泰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3)固废

本工程危险废物主要有飞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有金属废物、过滤废物、炉渣、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飞灰经螯合固化后进行填埋;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送入焚烧炉焚烧,金属废物、过滤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飞灰固化车间、垃圾贮坑、卸料平台、油罐区、污水管线、渣坑、渗滤液处理站等区域均需采取防渗、防漏处理,同时设置跟踪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经预测,土壤和地下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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