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佛山市新环隆印染有限公司纺织印染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佛山市新环隆印染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5日组织召开“佛山市新环隆印染有限公司纺织印染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佛山市新环隆印染有限公司纺织印染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佛山市新环隆印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三角洲路8号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项目占地面积13941.68平方米,项目一期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人民币,年加工涤纶丝6680吨、年生产染色布267万米(约600t)。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工业废水

本期验收项目生产废水(煮漂染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蒸化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451.3t/d,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引至大塘污水处理厂。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络筒纤维尘

项目松筒/倒筒过程中因断线、振动、切割等机械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纤维尘,污染物主要以颗粒物表征,经加强车间通风扩散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开料、调浆和漂染产生的异味和粉尘

项目在拆料、配料、混合过程中,浆料和助剂中有机组分会有一定程度挥发,产生异味,污染物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煮漂染工序中,开缸等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异味,污染物主要以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表征;项目使用的粉态物料开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染色线烘燥、蒸化有机废气

项目染布工序染色线采用数字染色的方式,染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染色线使用的液态染料和增稠剂在蒸化过程中会进一步的挥发,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以上废气经风管收集后经“热交换除雾+水喷淋+湿式静电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FQ-700001高空排放,处理能力为58000m3/h(处理能力已预留尚未建设的2台定型机和1台蒸化机的废气处理,现阶段项目处理能力为28000m3/h)。

(4)染色线烘箱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FC数字染色线热熔固色烘箱采用天然气燃烧装置热风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接入排气筒FQ-700001统一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来自生产过程中主体工程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水平在95dB(A)~10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其噪声经墙体的阻隔,达到厂区的边界时噪声值能得到有效的衰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化学品外包装物、废纤维收集后统一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化学品废内衬包装材料、废染料、废气处理设施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交由云浮市深环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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