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制品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制品厂地块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鸿鹤坝社区鸿鹤路301号,北侧紧邻铁路自鸿线(鸿鹤化工铁路专用线)、东侧为鸿化厂抽水站、南侧20m为釜溪河、西侧紧邻处为荒地,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4.78964°北纬29.35198°,调查面积为5060m2。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自国用(2015)第022468号可知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依据自贡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受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开展“制品厂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在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配合下展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资料分析、污染源识别等工作,并根据前期调查工作于2024年6月制定了本项目的初步调查采样方案。

本地块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说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不会对人类造成健康风险,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使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三阶段场地详细调查工作,地块相关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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