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江苏恒洲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吨D-青霉胺5***0吨多肽试剂扩建项目
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我公司计划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在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建设江苏恒洲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吨D-青霉胺5***0吨多肽试剂扩建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
产品规模:项目利用现有二车间、三车间,并在二车间及三车间北侧新建室外设备区3***6.6m2,购置先进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年产3**$3吨D-青霉胺及5***0吨多肽试剂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D-青霉胺3**$3吨、多肽试剂5***0吨(9-芴甲氧羰酰琥珀酰亚胺(Fmoc-OSu)2***0吨、O-苯并三氮唑-四甲基脲四氟硼酸酯(TBTU)2***0吨、Fmoc-2-氨基异丁酸6**$3吨、[(9H-芴-9-基甲氧基)羰基]氨基乙酸4**$3吨、(2S)-2-{[(9h-芴-9-基甲氧基)羰基]氨基}-3-苯丙酸酯4**$3吨)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陆集路1**$3号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经预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对厂界的贡献值均小于厂界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同时也小于各污染物的环境标准限值。项目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此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拟建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从处理容量和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两方面综合考虑是可行的,能做到达标排放,也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水体功能降级。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处置,不直接排入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厂界的噪声影响值较小,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相关标准限值。
项目在防渗措施等有效设置情况下,对区域地下水质和土壤影响较小。
因此,本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建项目根据各股废气的成份及其性质选择相应的废气处理方式,除污水站及危废库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备外,其余各股废气均需新增处理工艺。其总体处理工艺是:车间二及车间三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气及蒸发析盐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水吸收、碱吸收等多种组合工艺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气合并经树脂吸脱附+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3m高H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危废库废气依托现有二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3m高H7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3m高H9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结果,经处理后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针对各股废水的特征情况,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高盐废水经“pH调节+蒸发析盐”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再与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树脂脱附废水混合,进入一体式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电絮凝+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进行处理,最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综合调节池+UASB反应器+兼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进行生化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尾水排入清安河。根据分析结果,经处理后的各类废水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泵、离心机、风机等,通过采取相应的优选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设备减震等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拟建项目产生的滤渣、蒸馏残渣/残液、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活性炭(工艺脱色)、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吸附树脂、树脂脱附废液、蒸发析盐残液、蒸发析盐废盐、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手套、实验室废液、废水处理污泥等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可实现零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已获得了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根据备案文件,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环保政策及“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可行,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减缓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项目委托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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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3RGZv6PKfgcZhQ_3XTNPA
提取码:ggr7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可下载本公示附件,或直接向联系人联系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张码办事处陆集路1**$3号
联系人:杨迪
联系方式:1***1注册后查看8****8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城街道海安路1**$3号安东大厦1**$3楼0**$3室
联系人:袁昊
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1****7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