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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东莞市通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建设单位东莞市通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dname="710c694b24f0d4cc7594f2a3d91f481b">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2号令)、《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完成编制了《东莞市通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通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禾石路7号,项目主要从事电木板、环氧板、硅胶管、硅胶零件、硅胶片、弹簧挂钩的加工生产,环评设计年加工年加工生产电木板1.4***7万片、环氧板2**$3.3**$3万片、硅胶管2****0卷、硅胶零件7***5万个、硅胶片1****0万片、弹簧挂钩4**$3.7**$3万个,实际年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木板1.4***7万片、环氧板2**$3.3**$3万片、硅胶管2****0卷、硅胶零件7***5万个、硅胶片1****0万片、弹簧挂钩4**$3.7**$3万个。实际全厂合计占地面积2****0平方米,建筑面积3****5平方米。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于2****4年1**$3月,企业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通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5年4月1**$3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5]9***3号。
(2)于2****5年5月6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证书编号:9***4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9***7H0***1W,有效期5年)。
(3)开工建设时间为2****5年4月、竣工时间2****5年5月6日、开始试运行时间2****5年5月6日。
(4)2****5年0**$3月2**$3日~0**$3月3**$3日企业委托注册后查看6c","readonly")">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8**$3万元,占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3%。
4、验收范围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工况稳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此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通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二、工程变动情况
企业厨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2***5t/a(含有组织和无组织),未超出环评批复的总量(0.2***5t/a)。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捏合、压延、油压成型、雕刻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水喷淋废水、喷柜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项目所排放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LAS、TP、动植物油。本项目所在地为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捏合、挤出、烘烤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3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
项目捏合、油压成型、烘烤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3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2)。
项目捏合、压延、烘烤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3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3)。
项目喷油、清洁、烘干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3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4)。
开料、打孔工序设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砂、切割、碰焊、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开料机、雕刻机、切料机、拆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治理具体措施如下: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③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放置位置。
④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
⑤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⑥项目风机拟装消声器降噪,风机的外壳材料选用铸铁,以增加设备自重与外壳厚度,减小自振;在风机进、出口处设置柔性波纹管减振接头,降低风机振动传递到风道上产生的辐射噪声。
4、固体废物
(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电木板、环氧板边角料、硅胶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不含油金属碎屑、废滤材、废金刚砂、布袋除尘装置集尘、废布袋,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固废仓库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贴有一般固废标识,并安排专人管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东莞市质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含油金属碎屑、废机油、火花油、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切削液、火花机油、液压油桶、硅胶手感油桶、废涂料渣、废抹布、废半水基清洗剂桶、废半水基清洗剂、废过滤材料,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的要求,定期交由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各区域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9**$3%,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调试效果
根据注册后查看6c","readonly")">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HJ-2注册后查看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注册后查看2-2****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①有组织废气
捏合、挤出、烘烤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捏合、油压成型、烘烤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捏合、压延、烘烤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喷油、清洁、烘干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3/2****7-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经计算,验收监测期间,捏合、挤出、烘烤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8**$3.9%~8**$3.3%;捏合、油压成型、烘烤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8**$3.9%~8**$3.1%;捏合、压延、烘烤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8**$3.6%~8**$3.0%;喷油、清洁、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8**$3.6%~8**$3.7%;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生产车间外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3/2****7-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可知,本项目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2***5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2***5吨/年)。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检查对照,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没有出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环境污染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