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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对象是十二里河以东、中州西路北侧B地块,位于南阳市高新区十二里河以东、中州西路北侧西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2.47530222;纬度:32.99736694,地块面积18913.28平方米,该地块东侧为涧河大道,南侧为许庄村,北侧、西侧均为耕地。
该地块历史上为许庄社区农用地,地块位于南阳市高新区十二里河以东、中州西路北侧西北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7月11日出具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24】639号)文件中同意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作为南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本地块调查的7个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的48个检测指标,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取的3个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地下水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因此,十二里河以东、中州西路北侧B地块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均未超过GB36600-2018等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城镇住宅用地使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调查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