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4年9月2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凯鹏)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铝合金零部件制造改建项目 | 龙城大道2606号 |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在龙城大道2606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铝合金零部件制造改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铝合金零部件26.1万套(铝铸件铸造能力5000吨)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熔炉、制芯、浇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冷却+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区数据局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