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肇庆110千伏临江变电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1***0千伏临江变电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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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1***0千伏临江变电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新区临江变电站内

编制单位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项目概况

本期扩建#3主变采用户外布置,主变容量为1×6**$3 MVA,新建1**$3 kV出线1**$3回,无新增1***0 kV出线。电容器组:1×2×6****2 kvar。本期在站内预留的位置上进行扩建,无须新征土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洒水、覆盖和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本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通过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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