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司徙润枝、李燕萍中府国用(2****6)第易0注册后查看5号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卫民工业小区,用地面积为5****3.3**$3方米,土地来用途为
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司徒润枝、李燕萍,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3%,其余无约定。
该用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为建设用地,在控规《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片区(0****1单元)0**$3、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2****5)》(中府函〔2****5〕3**$3号)0注册后查看5地块中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0-3.5,绿地率1**$3%-1**$3%,建筑密度3**$3%-6**$3%,生产性建筑高度≤5**$3米,特殊
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米。
依据《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片区(0****1单元)0**$3、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2****5)》(中府函〔2****5〕3**$3号),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2.0-3.5;
绿地率:1**$3%-1**$3%;
建筑密度:3**$3%-6**$3%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3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5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附件:
1.关于变更司徒润枝、李燕萍中府国用(2****6)第易0注册后查看5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