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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安徽省
公告内容
《蚌埠市宏运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蚌埠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项目公示
蚌埠市宏运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蚌埠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于2024年1月31日获得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蚌环经许〔2024〕1号);考虑到实际部分环境监测方式变化,变化后的监测方式聚焦第一类污染物(总铬、总镍、总银、总铅),针对上述变动情况,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和《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并编制了《蚌埠市宏运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蚌埠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以下简称“分析说明”)。
本《分析说明》于2025年4月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现按照(皖环函〔2023〕997号)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联系人: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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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