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汕发改投审〔2****5〕2**$3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汕尾市润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汕润湾水务函〔2****5〕1**$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汕尾市区和红海湾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完善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工作会议纪要》(2****5年第三十六期),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4-4注册后查看0-0**$3-0**$3-8注册后查看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建1座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9.7万吨/日,同步建设DN4***0厂外废水管道,长度约1.2公里,配套建设其他设施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注册后查看5.1**$3万元,拟以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注入资本金的方式实施,建设资金通过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渠道解决。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勘察、设计招标核准意见仍按我局汕发改招投标核准〔2****5〕2**$3号文执行。
  六、请你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七、项目开工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按照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请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将项目概算报送我局审批。
  附件: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核准意见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汕尾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