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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湖南省

公告内容


攸县白虎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攸县白虎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大屋村

建设单位

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凯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白虎塘水库位于攸县联星街道大屋村,控制集雨面积0.2km2,干流长度0.4***4km,干流平均坡降2**$3.9‰。水库正常蓄水位9**$3.3**$3m,死水水位9**$3.7**$3m,设计洪水位9**$3.8***3m,校核洪水位9**$3.0***9m;总库容1**$3.6**$3万m3,正常库容1**$3.8**$3万m3,死库容0.0**$3万m3。该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Ⅱ)型水库。

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大坝坝顶加高,上游粘土培厚+截水槽,校核洪水位以下现浇混凝土护坡,校核洪水位至坝顶坡面草皮护坡;下游整坡,草皮护坡;坝脚新建贴坡排水;上、下游坝坡增设踏步;下游岸坡增设排水沟,新建坝脚排水沟;2)溢洪道改造,底板、侧墙均采用现浇砼或钢筋砼衬砌,末端新建消力池;3)原高、低输水设施(放水卧管、输水涵)拆除,切坝换涵重建输水涵,新建放水卧管;4)硬化上坝公路 0.3km;5)新建管理用房;6)白蚁治理;7)增加大坝观测监测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来源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扬尘、临时堆场扬尘、施工作业点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通过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采用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工程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废水等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机械养护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主要的噪声源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 0***1),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引发居民投诉。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白蚁消杀药物包装等,施工期各种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弃渣场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施工用地在施工结束后采取表土回填、植被恢复等方式防止水土流失;规范施工行为,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减少无序施工对陆生植物的破坏;施工减少占地,设置防护网,施工过程定期洒水降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种植绿植。在施工区、弃渣场设置生态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禁止将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排入水体,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工程运营期不产生污染。本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除险加固,不扩大原有水库规模,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基本不改变周围现有的陆生和水生生态环境。对临时占用的区域,将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恢复;对扰动的临时施工区域,采取相关措施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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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0****1-2注册后查看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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