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东台市卫弘陶瓷厂(个人独资)琉璃瓦、耐火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东台市卫弘陶瓷厂(个人独资)琉璃瓦、耐火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变动分析、专家签到表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不少于2**$3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3.4东台市卫弘陶瓷厂(个人独资)琉璃瓦、耐火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2.5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专家签到及专家意见.pdf2.9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3.1东台市卫弘陶瓷厂(个人独资)琉璃瓦、耐火砖生产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pdf2.5 MB, 下载次数0
附件4:3.2变动分析专家意见.pdf1.3 MB, 下载次数0